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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1亿 原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判无期

广州原市委万庆良被判无期,不到一小时,评论超过8千,多希望判死刑。(网络图片)

9月30日上午,市中级官方微博公布了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案一审被判无期,并解释此判决是因其有重大立功表现,被外界猜测可能供出了江派更大的“老虎”。

今天上午9点半左右,南宁市中级法院长官方微博披露,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法院对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案进行宣判,其受贿1.1亿,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万庆良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

南宁市中级法院长微博附上了宣判书,称在2000年至2014年,被告万庆良利用担任对共青团广东省委书记、广东揭阳市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广东省副省长、广州市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省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间接通过其特定关系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亿。


广州原市委书记万庆良被判无期,不到一小时,评论超过8千,多希望判死刑。(网络截图)

宣判书认为万庆良构成了受贿罪,由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并且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等重要线索,有重大立功表现,判决书还称其积极退赃,认真悔罪,因此予以从轻处罚,做出无期徒刑的判决。

消息刚刚在新浪上公布,不到一小时(57分钟),就有超过8千人参与评论,从最热评论的前三条来看,都是对量刑过轻表示不满。

河北沧州的网友发的评论帖子:“早知这结果。死刑对贪官不适用;”有445名网友点赞。广西南宁的网友发的评论帖子“为什么不是死刑?”有282人点赞;而浙江台州的网友评论帖子位于第三,有250人点赞,“现在刑法取消了经济犯罪的死刑,所以贪官们有恃无恐,贪得再多也不会死——令人悲叹。”

2014年6月27日,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被查。同年10月9日,万被“双开”并移交司法。

去年12月25日,万庆良“受贿案”在南宁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一直到9月28日,超过9个月才宣判。

按当局的规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审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或者是遇到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三个月。

因此当时外界有一种说法,万庆良案遇到了“特殊情况”,可能供出了江派二号人物曾庆红。

据大纪元此前报导,受审当天,中纪委机关报刊发了一篇颇有深意的文章,矛头直指“带病提拔”的根源,历数了“伯乐”失职的各种表现。分析认为,万庆良和曾庆红关系密切,中纪委的文章很可能是暗指曾庆红。

万庆良尽管是广东本土的“客家帮”人马,但他也是江派负责港澳工作的前政治局常委、港澳工作负责人曾庆红及中共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心腹,一直参与曾庆红利用在香港制造危局来搅局的部署。

万庆良手上掌握著中共安插在香港的特务联系线索,其中包括香港“青关会”。香港中共地下党很多时候都是万庆良安排到广州、深圳召开秘密会议的。

2014年6月10日,中共江派政治局常委张德江、刘云山控制的国新办突然抛出香港白皮书,变相改动“一国两制”的定义,引起香港各界的激烈反弹。为警告江泽民集团在香港的搅局行动,同年6月27日,习近平当局将掌握香港同乡会、商会等特务组织的万庆良拿下。

同时,万庆良在揭阳市所得到的项目也与中石油、华润等公司有关。而这些公司的背后掌控者正是曾庆红和周永康。

此外,万庆良还不遗余力地跟随和执行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政策,于2006年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发通告追查。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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