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粤官、豫前副检察长受贿判囚

广东茂名市前政协主席在退休后受查,发现在20年内收受28人的贿赂,涉及超过千万元币;中山市中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冯立梅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半,并没收180万元人民币。

大陆媒体周三(17日)报道,法院查明由1993至2012年,冯立梅利用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而行贿者包括数名企业老板,但更多的是冯立梅下属,如当地多名局长及区、县、镇领导。

在2011年,时任茂名市委书记的罗荫国被立案侦查,冯立梅于2012年退休,但他在2014年主动向省纪委供述受贿。

另外,河南省院前副李晋华,因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河南省濮阳市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半,并罚款100万元。

案情指李晋华在2004至2014年,担任河南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在承包工程、开发土地等谋取非法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逾860万元;同时又未能说明逾1,300万元的财产来源。

另1名广东中山市前主任、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岑永庄,被指严重违纪,涉嫌与市疾控中心班子成员、受贿犯罪,调查期间更组织班子成员集体串通夹口供,日前被处以开除党籍、公职处分。

声明指经调查,岑永庄将其妻调入市疾控中心,并私设岗位按中层领导待遇支付薪酬,且违规挪用市疾控中心普通员工的奖金,当作津贴发给班子成员和中层管理人员,令市疾控中心出现层层腐败。

岑永庄又违规截留财政资金,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犯罪;套取侵吞国家专项资金和财政经费,与班子成员集体贪污,将个人费用在单位报销;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广告宣传业务,以及人事调动、提拔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协助,收受巨额贿赂。

有关当局认为,岑永庄其身不正并带坏整个班子和队伍,令团队出现集体对抗审查、集体贪污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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