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改口:《联合声明》有效 但英国无权

来源: 博谈网 作者: 苏智敏

1984年12月中英双方签署《中英声明》,宣佈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中国

(博谈网记者苏智敏报道)发言人陆慷在七一香港收回前夕,称《中英联合声明》作为一个历史文件,不具有任何现实意义,对中国中央没有约束力,而英方对回归后的香港没有主权,没有治权,也没有监督权。

中国外交部的说法,立即造成舆论热议与批评,也引来国际关注。英国外交部回应时强调,指该声明至今仍具有约束力,在联合国登记并继续生效,并重申英国政府仍会密切声明落实的情况。

面对外界的各种声音,中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徐宏8日在香港出席国际法研讨会时换了个说法。据法国广播电台报导,徐宏指《中英联合声明》“不能说没有(法律)效力”,但当中没有条文赋予英国就回归后的香港有任何权力。

徐宏又称,中英谈判及签署《中英联合声明》的核心内容是中国收回香港,随着香港回归,核心内容已经履行完毕,与英国相关的权利也已履行完毕。若英国认为对回归后的香港仍有责任的话,徐宏反指英国这是在违反国际法中要尊重别国主权及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基本原则,“中国人的内政,不需要英国人来说三道四”。 

这位外交部官员的新说法合理吗?曾在香港大学任教的宪法学者戴大为对媒体表示,《中英联合声明》第7条已订明,中英两国同意“声明和本联合声明的附件均将付诸实施”,清楚显示《声明》中所有条款均对两国有约束效力。戴大为指出,中国当年拿着《声明》游说各国承认香港是独立关税区和出入境管制区,各国以实际行动支持。他质问:各国难道不能监察中国有否落实《声明》和《基本法》,以确保自己的利益有否受损?

香港民主党主席也认为徐宏的说法完全扭曲国际概念,是在执着于《中英联合声明》有无具体条文指明英国有责任,但这完全扭曲国际协议概念。胡志伟表示,《声明》已在联合国登记,代表中国向的承诺,英国及国际社会都有道义责任监察中国有否履行声明中的承诺,包括一国两制及港人治港等。 

胡志伟提醒北京政府,若拒绝信守声明,等于失信于国际社会,令国际社会质疑中国在其他国际协议上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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