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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六中全会 落实重大决策问责制惹争议 图

近日,香港媒体披露了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部分内幕。其中提及与会者提出的数十件议案中,最棘手的两个议题之一是重大决策失误追究问责制的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和〝责任倒查机制〞是推出的新规,被认为是为处理、曾庆红而准备。六中全会后公开的文件中,半公开了政变罪行,习王也加快了清算江派的步伐。

香港《争鸣》2016年11月号报导称,据六中全会筹备工作组披露,在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各大组讨论中,与会人员共联署提出了30多件议案。其中有争持未停的,有推行中受挫折的,有积压十多二十余年的问题等。

报导称,在这些议案中,最棘手的是两个议案。其中之一是,党政领导干部职务职责的问责制体现,对若干重大政策工作是失误、挫折造成危害的追究及政治问责的落实。

〝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和〝责任倒查机制〞,是当局在2014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确立的新制度。

其中,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作出决策的行政首长、参与决策的领导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无论被调离、辞职、辞退或者退休,都要终身追究责任。

今年6月28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条例特别点出了要严肃追究责任的三种情形: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中共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其中新增了一条“追究领导责任”。

时政评论员刑天行认为,习王当局推出《问责条例》,是为治理中共官场的集体“不作为”和“乱作为”,习阵营各项改革政令不通。特约评论员“在水一方”则表示,《条例》中新增关键一条:“追究领导责任”,是为处理被称为“贪腐总教练”的江泽民做准备。

中共体制内学者、前中国军事学院出版社社长辛子陵则认为,〝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和〝责任倒查机制〞,以及新出炉的《问责条例》,是为江泽民、曾庆红等人度身定做的笼子。特别是在江泽民发起镇压法轮功的问题上,肯定罪责难逃,也是解决江泽民的最有力。辛子陵说:“你有这个倒查制度,有终生责任追究制度他就跑不掉,最初镇压决定谁做的?就是江泽民的责任,政治局都不同意,也没有立法,也没有通过国务院,你成立一个610,你自己带着一锅人就干起来了,也没有经过国家承认给你拨经费,保证你610的运行。这样的查案,他非跑不了,我说这是一个非常有力的武器,对解决江泽民的问题,是非常有力的武器。”

六中文件半公开江派政变阴谋

此外,《政治生活准则》一开始即提到,一个时期以来,中共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包括宗派主义、山头主义等;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

《准则》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坚决防止野心家、阴谋家窃取党和国家权力。

习近平关于《准则》和《条例》的说明的讲话中,重提上述突出问题及高级干部搞政治阴谋活动,并点名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不仅在经济上存在严重问题,而且在政治上也存在严重问题。

2012年重庆事件发生后,江泽民派系因恐惧活摘器官等迫害法轮功罪行被清算,而企图发动的废黜习近平的政变阴谋曝光。随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被称为“”。习阵营军方媒体公开称江泽民是“新四人帮”的总后台。

习在六中全会上及会议审议通过的文件中公开点名“新四人帮”,谈论高级干部搞“政治阴谋活动”、要求“防止野心家、阴谋家窃取党和国家权力”;形同公开江泽民集团的政变罪行。

按惯例,这些正式公开的文件只是中共内部会议的一个面向大众的官方版本,却已释放出大量敏感信号。可以想像,六中全会内部会议实际情形或措辞要比这些公开了的情形严重得多。

与之相呼应,习当局也加快了对江派势力的清洗。

六中全会刚结束,11月初,中南海即同步通过港媒释放大量消息,如六中全会内部点名、张高丽等多名江派政治局常委;江泽民大秘贾廷安等5名上将被查等。

与此同时,习阵营在六中全会结束后立即展开针对江泽民家族及江派常委刘云山等人的清洗行动,包括江泽民老巢上海副市长、韩正的大秘蒋卓庆被调离;江泽民儿子江绵恒的马仔、上海市府原副秘书长戴海波被公诉;刘云山老巢内蒙古官场大幅度撤换;王岐山部署巡视刘云山主管的文宣及意识形态系统十多家单位等。

阿波罗网于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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