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痴梦

是个人。

在前任梁振英深陷五年执政漩涡中,身为第二号人物的林郑却始终保持着清新良好的政务司长形象。当梁振英自知连任将進一步撕裂社会,宣告放弃特首连任时,林郑一度公开宣称,自己不会参加竞选特首。

这正是林郑的高明之处。只好就收,全身而退,相信此举是林郑权衡前三任特首的厉害得失之后作出的决定。

前三任特首无一风光而退。首任特首董建华因启动《基本法》第23条,引发50万港人上街抗议,后撤回立法,以脚痛为由辞职下台;接任的曾荫权卸任后即被指控犯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最终被判处监禁一年,于今年年初出狱。后不久得到平反;梁振英更是林郑亲眼在历,其间发生了震惊中外、约三个月的“占中”事件,要求实行香港特首立法“双普选”。三位特首无一能完整连任两任。但好处是全国政协副主席大位侍候,如董建华和梁振英都是现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尽管是几无实权的虚职,但却是货真价实的副国级待遇,且能享受到老。

参加竞选特首,就意味着必须要有经受长期执政煎熬的思想准备。

特首的执政“煎熬”源于“一国两制”的制度缺陷,作为特首既要公开维持香港的高度自治形象;又不能违背一国的领(指)导前提。而这两者本身就存在本质上的差异,很难融合兼容,这就造成特首执政的困难煎熬。

相信这一切林郑都看在眼里,作出不竞选特首的决定非随心而为,此举也广受意外和赞叹。据说林郑在读书期间,不论哪届学业,每年学习成绩都拿全校第一,可见她的过人之处。

然而当特首竞选進入实质运作阶段时,她却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转弯,放弃原先不参选的承诺,加入特首竞选行列。相信这一举动与中央最高层属意她的特首意愿有关。可以想象原本不想参选特首的林郑,围绕这一前途未卜的大坑,来回转了几个圈,思考良久,最后还是一头跳了下去。显然有着她心存矛盾和侥幸的复杂心理因素。但一旦跳下去了,就没有了回头路,聪明也必然受到掣肘、或需要打个了弯。

当选自然没有问题,能力也无需质疑。林郑上任后果然了得,迅速安抚了社会对前任留下对港府的不满;淡化了内地公安越境香港绑架书商富商、冲击“两制”的负面影响;有惊无险地通过“一地两检”的高铁争议;褫夺了反对派的参选权和议席;还将发生在前任期间震惊中外的“占中事件”、要求“真普选”运动的多名策划人和“闹事人”送進了监狱。等等。一路顺风顺水,高歌猛進。反对派虽心有不甘、恨牙痒痒,却也无可奈何,眼看她完成了前任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政绩耀人,且保持良好的民望,深得中央高层赏识。去年与习大大会面时,两人均露出难得一见的灿烂笑容,由此可见一斑。

至此,有高层人士放话,要林郑在其任内完成第一任特首董建华没有完成的《基本法》第“23条”国安立法。以彻底解决香港可能作为颠复大陆政权跳板的后顾之忧。如能以偿,则解决前两任国家领导人尚无法解决的重大立法,居功至伟,不可限量。

然而,聪明的林郑不为所动,却适时利用一起涉及在台湾杀害怀孕女友后逃回香港嫌犯的案件为契机,以在港无法审判、欲将嫌犯到台湾受审为名,于今年春节后发起了修改原《逃犯条例》,以堵塞法律漏洞修法提案。此案立意高尚,深据道德高地,很容易广受理解支持。同时修例以同样的理由增列了引渡大陆逃犯送内地审判的条款,以堵住法律漏洞,不让香港成为大陆逃犯的天堂,一并提案修例。

但修例设计在一个中国内引渡逃犯至台湾的法律安排,一开始就遭到台湾的反对和抵制,不接受以一个中国名义引渡。因此,修例虽以引渡台湾逃犯名义而起,但事实上从一开始便只有“送中”一途。

如果将修例与基本法第23条立法相比,可以发现两者内在有着重要的关联。尽管修例动作小,隐蔽性好,并以修补法律漏洞为名,引案和修例正当性高。但修例通过后起到的作用和威力却不可小觑,同样具有23条立法的震慑作用,与23条立法具有异曲同工之妙。且头过身就过,修例一过,有其作为保障,23条立法通过只是时间问题,或者根本就无需着急立法,其本身法律效应就无法限量。不知是心照不宣还是有意为之,修例的意涵深不可测。这可能正是林郑不露声色、以小博大的聪明绝顶之作。

修例先后得到中共政治局常委汪洋和韩正的表态支持,如此高阶层官员对“两制”的香港事务议题直接表态,这在香港回归二十二年来,绝无仅有。可见修例势在必行、志在必得。

以立法院三之二强的亲建制派议员人数的足够票数,修例通过几乎没有悬念。修例于6月正式進入立法程序,计划于6月27日表决通过。

修例尽管经过几次修改,提高了“送中”门槛,但精髓尚在。此案如获通过,则意味着:

——香港大陆两地法律从此打开了一个缺口通道。

——港人包括在港外藉人士言论行为将受到箝制。

更为关键的是拟议中的修例将由特首决定是否按中央政府提出嫌犯引渡要求批准引渡。而无需通过香港立法或司法程序裁定是否引渡。这也是修例的厉害所在。

这无疑对任何危害“国安”言行的反对或异议人士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包括在港的外国公民在内,犹如一把悬在反对者头上的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摄人心魂,时刻检视自己的行为。

修例一经港府提案,便受到香港民主党派和议员的质疑、反对和抗争,也越来越多的引起香港各界的关注、警觉和反对。普遍性认为:

——香港法律是香港保持一国两制的最后防线,并享有较高声誉,修例侵蚀了一国两制。

——不认同修例所谓堵住法律漏洞一说。两地法律包括定罪和量刑都存在很大差异。在大陆被定为有罪的,如颠复或煽动颠复国家政权罪,在香港不一定会被定为有罪。两地法律的差异性正是一国两制的体现。

——侵犯了港人的言论自由,修例有明显政治意图。

——内地没有独立地位的法庭和司法机构,不可能有公正审判。

在香港民主派、学界、市民和法律界包括美国、英国、欧盟强烈反对修例下,林郑们仍不为所动,意图强行闯关。

以堵法律漏洞为名,行开启两地法律通道为实。以“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声东击西之术,并一再行以高道德标准和正义包装的自欺欺人做法。这已经不是林郑的聪明之举了。

违背天意,必遭重挫。在经历了立法院反对派全武行的抗争和香港大法官罕见地穿黑衣沉默游行之后,终于爆发了6月9日和6月16日香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两次百万港人上街游行示威的重大事件。

林郑在6月9日大游行后强硬表态,坚持推進修例,似乎感觉胜败在此一役,作最后一博。但在经历6月12日一万多示威者冲击立法院、与警方爆发激烈冲突事件,和在知道港人准备在6月16日发动更大示威游行后。林郑终于6月15日凌晨四点召开记者发布会,宣告“无限期暂缓修例”。试图平息民众示威,但是6月16日香港还是爆发了自有史以来最大的200万人抗议示威游行。并提出了五大诉求:

1.撤回修例。

2.撤消对6.12抗争暴动定义。

3.撤销所有对抗争者司法检控。

4.独立调查警察滥权镇压行为。

5,林郑下台。(后改为:立即全面启动特首和立法议员双普选)。

迫于港民前所未有的抗争压力。林郑先后于6月18日开记者会向香港市民公开道歉,表示“以最诚意和谦卑的态度接受大家批评”。再于7月9日在记者会上宣告修例“完全失败”、“寿终正寝”,但始终未声明撤回修例。对要其辞职下台回应称“不是能简单”辞去特首职务,“这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得多”。看来林郑的处境,连她自己可能都没有想到。即使她自己现在想辞职下台,都没那么容易。

上述可看作这场修例引发“反送中”抗争风暴的由来。即来龙去脉的“来龙”。至于“去脉”现在看来无解。

由林郑一手“导演”的修例事件已导致整个香港掀起了一场持续的、震惊中外的“完美风暴”;造成了香港自回归以来最严重的政治危机;陷入了包括林郑及其团队、香港政局乃至中央政府在内的“林郑困局”;面临一场進退失据、文武无措的无解局面。

如退,退让。就必须考虑退让到底的准备,否则争纷不断,难以根本解决困局。不仅是林郑下台,还包括林郑执政团队的政务司长、律政司长、财务司长和保安局长及高阶警察官员在内的整个团队高官全部下台。还要满足抗争者提出的五大诉求,特别是启动香港特首和立法议员的双普选。这也是长期来香港特首管治受认性不高、香港困局的深层次原因。但这样变局,中央政府和领导必将付出巨大政治代价。近年来付出的所有努力都将付诸东流。

如進,强硬应对。则必须考虑动武,甚至是可能的极端镇压手段,但这样做风险更大,不仅师出无名,而且可能损坏国家的国际声誉,陷国家于国际孤立地位。香港国际金融地位亦可能就此不保。这对当前国家面临中美贸易战、经济下行和内债累累的当口,更是雪上加霜,很有可能爆发更大的政治危机。

如不作任何回应,维持现状,则香港将可能永无宁日。

不知此时林郑是怎么想的,有无后悔当时改变诺言参选特首?有无想过造成如此天大之祸,自已该怎么办?有无想过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一世聪明,不想,到头来反被聪明所累。

这让人想起经典小说《红楼梦》里那位聪明伶俐、见风使舵的大管家——王熙凤,为一味讨好主子,心术不正,在老祖宗面前卖弄聪明,设计了一场调包计,试图将生米煮成熟饭,促成宝玉婚姻,殊不料害人害己,毁人毁府,加速了荣国府瓦解没落。

真可谓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来源: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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