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警民冲突期间,警方发射超过150枚催泪弹清场。当日被催泪弹击中头部晕倒的《香港电台》外判司机庄文龙,今日入禀区域法院,就其人身伤害向警务处处长索偿。
6.12警民冲突期间,警方发射超过150枚催泪弹清场。当日被催泪弹击中头部晕倒的《香港电台》外判司机庄文龙,今日入禀区域法院,就其人身伤害向警务处处长索偿。
原告人为庄文龙,被告则由律政司代表警务处处长卢伟聪。入禀状指,庄文龙当时站在中信大厦外一段龙汇道的行人路上,被一枚催泪弹击中头部晕倒,当时他身穿反光背心以显示他是一名新闻工作者。
入禀状要求警务处处长就警队所作的袭击、酷刑、疏忽,或违反法例或人权的做法,而对庄文龙造成的人身伤害作赔偿。
庄文龙当日运送器材时,于行人路上被催泪弹击中受伤。港台报道,他事隔一个月身体仍有后遗症,全身多处皮肤敏感、流脓。
来源:立场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