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两张图:第一张是新华社的报道,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涉嫌战争罪被国际刑事法院申请逮捕令。
第二张是联合早报的报道,以色列总理、国防部长2人,还有哈马斯3名领导人涉嫌战争罪被国际刑事法院一名检察官申请逮捕令。
同一个新闻,新华社考虑到中国读者的感情偏向,怕大家在520这个欢乐祥和的日子里不开心,特别做了编辑处理,把哈马斯领导人涉嫌战争罪被申请逮捕令的这部分剪裁掉了。不得不说,真是太贴心了,不愧为官媒之首。
当然,我也是很贴心的,我也可以提供一些补充信息给大家参考。
首先,申请逮捕令不等于批准了逮捕令。
你还别说,国际刑事法院是真有权力批准逮捕一国元首的,能不能抓到人是一回事,单从法理层面讲他们可真是管得了、并且是唯一管得了战争狂人的机构。
此次以色列总理和哈马斯领导人所遇到的情况和普京略有不同,他们是被申请逮捕,目前还没有经法院合议批准。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同时以战争罪申请逮捕哈以冲突双方的领导人,这更多是国际刑事法院的表态与呼吁:一方面是向全世界表明姿态,哈以冲突已造成严重的人道主义灾难,双方领导人对此都负有责任。另一方面是向哈以双方领导人喊话,呼吁他们尽快和谈止战,结束战争给平民带来的灾难,再不和谈我们就真的批准逮捕了。
我知道有读者肯定想问,那俄罗斯总统普京被批准逮捕的时候,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作为战争的另一方有没有被批准逮捕呢?
答案是没有。
原因也很简单,在国际刑事法院看来,俄乌战争是俄罗斯一方侵略乌克兰的战争,因此普京犯了战争罪,泽连斯基则是自卫。
与此相应的,国际刑事法院同时申请逮捕以色列与哈马斯双方领导人,表明国际刑事法院认为当前以色列与哈马斯之间的战争并没有完全正义的一方。两边领导人都陷入了疯狂,只有双方平民在无辜遭殃。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国际刑事法院同时申请逮捕哈以双方领导人,为什么新华社只报道其中一边呢?
还有一个我不太敢问的问题:之前,这么久以来,新华社的国际新闻报道……
算了不问了,保号要紧。
一点建设性意见:国际新闻,最好还是看真正的新闻机构的报道。
“让我明确一点:无论这位检察官想暗示什么,以色列和哈马斯之间没有任何对等关系。我们将永远与以色列站在一起,共同应对对以色列的安全威胁。”拜登在一份声明中说道。
美国国务卿布林肯也批评ICC这一举动,他发表声明说,美国拒绝ICC检察官将以色列等同于哈马斯,此举是可耻的。“哈马斯是一个残暴的恐怖组织,对犹太人进行了(纳粹)大屠杀以来最严重的杀戮,目前仍扣押着包括美国人在内的数十名无辜者。”
布林肯还对ICC的管辖权及其提出申请的程序提出质疑。他补充说,这可能会危及达成人质协议和停火的谈判。
“从根本上来说,这一决定对达成停火协议没有任何帮助,甚至可能会危及该协议,该协议将解救人质并增加人道主义援助。”他说。
英国首相⾥希‧苏纳克的发言人周一也表示,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寻求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发出逮捕令的决定毫无帮助。
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卡⾥姆‧汗(Karim Khan)表示,在加沙战争七个多月后,他有合的理由相信内塔尼亚胡、以色列国防部长和三名哈马斯领导人对涉嫌战争罪“负有刑事责任”。
布林肯表示,以色列虽然不是ICC的一员,但仍准备与法院合作,检察官也最早定于下周访问以色列,但检察官却在有线电视上宣布指控。
“这些情况和其它情况让人质疑这项调查的合法性和可信度。”布林肯说。
苏纳克的发言人在谈到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做出的决定时表示:“这一行动对于暂停战斗、解救人质或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无济于事。”
该发言人表示,国际刑事法院无权寻求逮捕令。“与其它国家一样,英国尚未承认巴勒斯坦是一个国家,以色列也不是《罗马规约》的缔约国。”他说。
《罗马规约》概述了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范围。
2020年,川普政府指责国际刑事法院授权调查美国在阿富汗犯下的战争罪,侵犯了美国国家主权。美国针对ICC工作人员,包括当时的检察官法图‧本苏达(Fatou Bensouda),实施资产冻结和旅行禁令。
拜登政府于2021年4月取消了这些制裁。
来源:建设性意见/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