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7月1日起正式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据中共大外宣香港《南华早报》12日报道,中共中央党校学者表示,这标志着北京当局民族政策出现重大转向,施政重点已从处理具体民族事务,转向以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为核心的整体治理,被外界视为进一步推动民族同化的重要信号。这部法律建立了一套新的民族治理架构。目的不仅是对抗西方意识形态影响,也透过立法为少数民族同化提供中共法律依据。
《北京日报》6日刊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者陈姗姗的文章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实施,意味着民族工作的重心已从“事务性治理”转向“整体性治理”。陈姗姗解释,过去主要处理具体民族事务和民族关系,如今则强调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强化国家认同、文化认同和共同价值观。
习近平多次要求在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法也将民族事务纳入“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并规定追究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的个人和组织责任,对象甚至涵盖海外人员及组织。同时,法律要求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阻碍推广者将依法追责。
近年来,内蒙古已推动学校核心课程由蒙古语改为中文,并加强规范蒙古族文化与艺术活动。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政策也持续引发国际关注。西方国家长期指控中共实施文化灭绝、强制同化、强制通婚及任意拘押,北京则始终否认。
欧洲议会今年4月通过决议,谴责《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一步加剧对少数民族身份认同的制度性打压与同化。
对此,阿波罗网首席评论员王笃然分析认为,习近平推动的表面是“中华民族化”,核心其实是“中共化”。台湾评论员杨长镇曾将该政策概括为“大汉沙文中华民族主义”,但王笃然认为,习近平真正要建立的并非传统民族国家,而是一个由中共定义身份、解释历史、控制信仰、垄断政治忠诚的党国共同体。
她指出,这与习近平近年推动的“宗教中国化”逻辑完全一致。所谓“中国化”,表面强调融入中华文化,实质要求宗教首先服从中共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和官方政治目标,宗教经典、宗教领袖及宗教场所均须接受党组织监督。
王笃然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同样采取这一模式。法律虽然要求各民族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但“中华民族”的定义权完全掌握在中共手中,历史如何解释、语言如何使用、文化如何传承,都由党国机器统一塑造。因此,这项工程不仅是少数民族同化,更是党国身份改造工程,最终目标并非单纯“中华民族化”,而是让所有民族、宗教和社会群体都服从中共领导和理念,实现“全民中共化”。
原文链接:重要标志!北京施政重心变了(图),来源:阿波罗网王笃若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