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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1.1億 原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判無期

廣州原市委萬慶良被判無期,不到一小時,評論超過8千,多希望判死刑。(網路圖片)

9月30日上午,市中級官方微博公布了廣東省委原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受賄案一審被判無期,並解釋此判決是因其有重大立功表現,被外界猜測可能供出了江派更大的「老虎」。

今天上午9點半左右,南寧市中級法院長官方微博披露,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法院對廣東省委原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受賄案進行宣判,其受賄1.1億,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萬慶良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

南寧市中級法院長微博附上了宣判書,稱在2000年至2014年,被告萬慶良利用擔任對共青團廣東省委書記、廣東揭陽市市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廣東省副省長、廣州市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省委常委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發展、項目開發、職務晉陞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間接通過其特定關係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1億。


廣州原市委書記萬慶良被判無期,不到一小時,評論超過8千,多希望判死刑。(網路截圖)

宣判書認為萬慶良構成了受賄罪,由於主動交代了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並且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等重要線索,有重大立功表現,判決書還稱其積極退贓,認真悔罪,因此予以從輕處罰,做出無期徒刑的判決。

消息剛剛在新浪上公布,不到一小時(57分鐘),就有超過8千人參与評論,從最熱評論的前三條來看,都是對量刑過輕表示不滿。

河北滄州的網友發的評論帖子:「早知這結果。死刑對貪官不適用;」有445名網友點贊。廣西南寧的網友發的評論帖子「為什麼不是死刑?」有282人點贊;而浙江台州的網友評論帖子位於第三,有250人點贊,「現在刑法取消了經濟犯罪的死刑,所以貪官們有恃無恐,貪得再多也不會死——令人悲嘆。」

2014年6月27日,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被查。同年10月9日,萬被「雙開」並移交司法。

去年12月25日,萬慶良「受賄案」在南寧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一直到9月28日,超過9個月才宣判。

按當局的規定,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審判,最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或者是遇到特殊情況的,可以申請延長三個月。

因此當時外界有一種說法,萬慶良案遇到了「特殊情況」,可能供出了江派二號人物曾慶紅。

據大紀元此前報導,受審當天,中紀委機關報刊發了一篇頗有深意的文章,矛頭直指「帶病提拔」的根源,曆數了「伯樂」失職的各種表現。分析認為,萬慶良和曾慶紅關係密切,中紀委的文章很可能是暗指曾慶紅。

萬慶良儘管是廣東本土的「客家幫」人馬,但他也是江派負責港澳工作的前政治局常委、港澳工作負責人曾慶紅及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心腹,一直參与曾慶紅利用在香港製造危局來攪局的部署。

萬慶良手上掌握著中共安插在香港的特務聯繫線索,其中包括香港「青關會」。香港中共地下黨很多時候都是萬慶良安排到廣州、深圳召開秘密會議的。

2014年6月10日,中共江派政治局常委張德江、劉雲山控制的國新辦突然拋出香港白皮書,變相改動「一國兩制」的定義,引起香港各界的激烈反彈。為警告江澤民集團在香港的攪局行動,同年6月27日,習近平當局將掌握香港同鄉會、商會等特務組織的萬慶良拿下。

同時,萬慶良在揭陽市所得到的項目也與中石油、華潤等公司有關。而這些公司的背後掌控者正是曾慶紅和周永康。

此外,萬慶良還不遺餘力地跟隨和執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政策,於2006年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通告追查。

來源:大紀元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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