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紀委通報國家安全部原副部長馬建被立案審查。陸媒曾報道,當局查證馬建有6套別墅,6名情婦和兩個私生子。馬建與他的金主郭文貴通過一盤60分鐘的錄像將前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扳倒。傳胡錦濤接到令計劃遞交的來自國安的「特殊報告」后,下令徹查劉志華,劉最終被判死緩。此外,有報道稱馬建真正的後台是曾慶紅。
據中紀委網站12月30日報道,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國家安全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馬建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報道稱,馬建抗組織審查,轉移、藏匿涉案財物;濫用權力干預執法司法活動;違規為家屬辦理出境證件;涉嫌受賄犯罪。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馬建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去年3月25日,大陸財新網刊髮長篇報導——《郭文貴圍獵高官記:從結盟到反目》,揭露馬建與郭文貴如何通過政商結盟形成權貴資本的大量內幕。報導說,〝有關部門調查發現,馬建親自掌握的一個處,居然擁有國內經濟犯罪大案要案的辦案及動用技術手段授權,在郭文貴、馬建的內外交攻下,安全力量被竊用為官商勾結巧取豪奪的利器。該處有多名幹部遭到調查。〞
報道稱,1998年,郭文貴將其發展中心從鄭州挪到了北京。在北京,其與曾任政法系統的局級幹部的林強兄弟一起合作。林氏兄弟北京官場、尤其是政法領域人脈甚廣。
2002年,在林強的協助下,郭文貴提前得知奧運項目包括了朝陽區大屯鄉的地塊。因此,郭文貴的摩根投資從大屯鄉手中購買了緊鄰奧運村西邊的地塊,擬建摩根中心。但在與承建方北京建工集團發生糾紛停工兩年多后,2005年,盤古的工程主體都尚未竣工。當時正值奧運基建階段。由於地處重要位置,摩根中心也被列為北京市奧運項目「問題工程」。
北京市委成立專門小組經過半年的調查,證實該項目「問題很多」,最終國土部門發出通知收回該土地開發權。
摩根中心項目當時最大的問題就是資金不足,甚至未能夠及時繳納土地出讓金。當時的媒體報導稱,欠繳的土地出讓金達到3億元。
2006年5月初的一天,自稱摩根中心老闆郭文貴拿著一個億的支票到時任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的辦公室,表示自己公司已經籌到錢了,要求繼續開發該項目。劉志華告知郭文貴,這一地塊通過北京市委相關組討論且通過,已經走正常的流程進行「招拍掛」了。
劉志華1998年任北京市副市長,分管北京奧運會的基建工作,國土房管等。
2006年5月底,被收回的項目地塊被重新拍賣,首創集團和廣西陽光股份有限公司組成的投標聯合體以17億的價格,「一次性付款」競得。「這激起了郭的報復心理」。郭文貴將矛頭指向劉志華,並策劃執行了視頻錄製和舉報事件。
為得到這塊利益巨大的奧運地王工程,郭文貴及國安部門共同策劃製造了「劉志華在香港嫖娼」的錄像事件。導致劉志華很快被有關部門帶走調查。
據知情人士透露,郭文貴派人跟蹤劉志華。掌握了劉志華的日常行蹤、住址、車牌、情婦等具體信息。據自稱參与者之一,現已被調查的原國安部副部長馬建的一名高姓下屬透露,當時郭文貴通過特殊渠道監聽劉志華電話。
確定劉赴港的時間和酒店后,郭提前兩天派了1名酒店IT技術人員潛入酒店安裝設備。據高某透露,包括郭文貴的小姨子在內,僅有5人直接參与執行「劉志華視頻」拍攝事件。行動結束后,酒店IT技術人員從郭處拿了一筆錢出國了,至今未歸。
「劉志華嫖娼」錄像就成為郭文貴手中一張王牌。但它是如何直達中共最高層的?此前,海外中文媒體報導,因為奧運「安全問題」,時任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的令計劃,於2008年4月23日出席涉及黨政軍各方面綜合協調的「安全問題彙報會」。
報導稱,令計劃收到來自國家安全部門的這份「特殊報告」,立即向胡錦濤做彙報,胡下令徹底查辦。於是,劉志華以超高效率的速度被移交司法,判處死緩。
據悉,有知情人士對海外媒體指出,馬建表面上是周永康政法系的人馬,其實馬建真正的後台是曾慶紅。也就是說,馬建被抓不一定是周永康案的收尾,而極可能是針對曾慶紅的開始。
根據財新報導,馬建被查之後他家人也有被帶走的,其中在一家金融投資機構當副總的馬建弟弟馬龍目前也被調查。報導證實,當局已經查出馬建有6套別墅,6名情婦和兩個私生子,其中兩名情婦亦為安全系統官員。
阿波羅網林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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