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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石教會基督徒張秀紅被判囚五年 警方認定基督徒凃燚是「邪教」者

凃燚被羈押在雲南大理市看守所。(志願者提供/記者喬龍)

張秀紅和及孩子。(志願者提供/記者喬龍)

在貴州,南明區以「罪」一審判處活石教會成員張秀紅有期5年。同案的另一成員潘麗娜被判刑3年,緩刑4年獲釋。張秀紅的丈夫表示,法官曾以緩刑哄騙張秀紅認罪,結果卻重判。張秀紅不服將上訴。另外,被雲南大理市警方指控,基督徒凃燚從事「邪教

貴州活石教會執事會主席兼會計張秀紅2月1日被貴陽市南明區法院判刑五年,另一位被告潘麗娜被判刑三年緩刑四年,判決書下達后立即獲釋回家。張秀紅的丈夫陳祖凱2月17日告訴自由亞洲電台,他獲悉判決結果后,感覺遭到欺騙:

「這次判決,我覺得有被欺騙的感覺,因為在庭前,一位法官特地叫我和她(妻子張秀紅)做了一次溝通,意思是讓秀紅認罪,認罪可以判緩刑。而且舉的例子就像起訴書講的一模一樣,如果不認罪就判實刑。開完庭以後,叫我們馬上把辯護詞交上去,說年前(農曆年)就可以放人。今天早上我到法院去找周法官,周法官說這不是他一個人的決定。然後推薦我找他們院長,和張院長約定是中午11點鐘見面,但到12點他都沒有露面」。

南明區法院張院長叫陳祖凱下周到法院去,聽他解釋原因。正在外地出差的代理李貴生對本台說,法院的判決荒謬:

「這個是我們也沒有想到的,這個判決太混了,我認為這就是迫害。因為她們兩位被告人部分主從關係,起訴書也沒有分主從關係。怎麼搞成一個判刑五年,一個是緩刑。

判決書指張秀紅夥同潘麗娜,使用刷卡機套取現金,認定張秀紅是主犯,潘麗娜是從犯。17日在上訴狀中表示,一審法院判決上訴人五年有期徒刑,完全是利用法律的名義對上訴人進行宗教迫害,本判決是一個以欺詐行為實施的判決。上訴人認為,本判決借法律之名實行宗教迫害之實,實在是一個沒有原則的,違反法律規定的判決,請求上級法院給予糾正。

2015年7月,張秀紅被當地公安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刑拘。其後活石教會三位信徒的銀行帳戶被警方凍結。16年9月1日,張秀紅被以「涉嫌非法經營罪」批捕。當局指張秀紅在經營的美容店內,利用刷卡機套取現金。

北京家庭教會聖愛團契長老徐永海,對張秀紅被重判五年徒刑,認為法院不公正。他說:

「我覺得這完全是對宗教的逼迫,打壓教會,打壓基督徒。具體案情我不知道怎麼回事。就當年我們被判刑那件事情來說,我們僅僅是把拆教堂的事情,基督徒被打的事情,寫成文章說出去了。他就這麼愣判,檢察官就這麼愣起訴。根本不講法。同樣在活石教會,他們(當局)也完完全全是不講法的,應該是根據上邊的某些精神,尤其在教會案件上,他們不講法」。

有500多名信徒的活石教會於2015年底被當局取締,該教會仰華牧師上個月被判刑兩年六個月,蘇天富牧師目前處於取保候審階段。

在雲南大理,被拘留近三個月的湖南基督徒凃燚,被指涉嫌「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逮捕后,案件于上個月移送審查起訴。凃燚委託的代理律師任全牛17日告訴本台,他連續兩天到檢察院複印案件,也見過當事人:

「上午不到九點到檢察院向昨天那樣繼續複印卷宗,整個一上午,12本案卷複印完了。這裏面有很多荒唐的內容,但是還有很多涉保密的材料。2400頁,12本卷,確實裏面有很多問題」。

任律師說,其中有不少重複內容,莫須有的指控更多。包括基督徒很多正常的聚會,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材料都屬於聖經內容,或者學習聖經的筆記,都被當成邪教物品:

「但是我印象很深的凃燚提到,(審員)文凃燚,凃燚說他們是宗教活動,他(審訊員)說,宗教活動就應該去國家指定的地點進行。也就是說去三自教會,不去的話,他的邏輯就是,你違法、甚至是犯罪,就是破壞法律實施」。

同案的另一位基督徒叫蘇敏,來自於雲南楚雄地區。現年36歲的塗焱,戶籍地在湖南省湘陽縣樟樹鎮,她和父母等全家信奉基督教。多年前,塗焱離鄉到雲南大理謀生,后與朋友經營一家客棧,並參加基督徒敬拜活動。去年10月22日,塗焱等5名信徒被大理市公安抓捕,其中3名當地人已獲取保候審。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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