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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官方文件首現「709事件」 維權人士遭拒發護照控公安

3月16日,陝西維權人士呂動力(右)就千陽縣以「其涉嫌參与709事件」為由,拒絕簽發護照和港澳通行證一事,與代理律師(左)到千陽縣提交起訴材料。(吳亦桐提供)

2016年12月,江天勇的(右)與江天勇的父親(左)多次赴長沙公安局交涉。(吳亦桐提供)

2017年3月14日,陝西人士呂動力(左)收到千陽縣公安局不予簽發護照和港澳通行證的通知書,該通知書中明確點名「709事件」,這也是官方文件首次使用「709事件」。(吳亦桐提供)

2017年3月16日,陝西維權人士呂動力對千陽縣公安局的行政起訴書。(吳亦桐提供)

維權人士呂動力周二(14日)收到陝西千陽縣公安局不予簽發普通護照、港澳通行證通知書,而通知書上註明「因其涉嫌參与709事件,並多次在參与接受境外媒體採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13條第7項的規定,不予簽發護照及港澳通行證」。該法例是指「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出境后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情況」。

這是中共官方文件中首次使用「709事件」說法,早前中共官方一直使用「王宇案」、「周世鋒案」等名稱,包括今年兩會上,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和最高檢察長曹建明,以709案邀功時也僅稱「審結周世鋒等顛覆國家政權案」。709事件是民間對中共當局大規模打壓維權律師的統稱,今次官方直接引用令人感到奇怪。

呂動力委託律師余文生代理案件,周四(16日)向千陽縣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法院收下有關材料,但能否立案仍是未知之數。

余文生在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早前他亦因709牽連而無法出境,但當時官方並未明示與709有關。既然今次官方文件明確指出「709事件」,案件的重要意義在於可以依法要求當局打開「709事件」的暗室之門。

余文生說:官方的文件中從來不提到709,709這個名詞主要是民間在提,現在沒想到當局也在使用709,肯定當局內部在使用。千陽縣公安局可能把內部文件發出來了,以通知書的形式,這個意義相當大,當局必須明確說明709事件到底是1個甚麼事件?709事件為甚麼就不能頒發護照?有關部門就可以說它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國務院有關部門到底是甚麼部門?當局都要說明白。

另外,江天勇的代理律師覃臣壽接廣西律協通知,稱律協周五(17日)下午會就覃臣壽早前提交的1份江天勇遭官媒抹黑律師聲明進行聽證,律協以內部為由,拒絕覃臣壽參加討論。南寧律協在本台電話訪問時,堅稱是內部會議。

南寧律協工作人員:今天(周五)我們開的是我們內部會議而已,是我們的副會長跟他(覃臣壽)了解一下情況,具體的案件我們這邊是不清楚的。

覃臣壽接受本台採訪時透露,他接到律協通知后即在社交媒體發布訊息,疑北京國保得知消息后對律協作出干預。他指種種跡像都顯示,709案是全國1盤棋,包括地方律協和公檢法司聽命于北京指令行事。

覃臣壽說:去到律協的時候他們那副會長見到我有點驚慌失措,會不會是受到了1個國保的警告?確實是全國1盤棋,我估計是北京那一方所謂的專案組,他們決定不給律師會見,目的就是阻礙真相的披露。

覃臣壽認為709事件發展至今,地方各部門雖然不得不按指令行事,但也表現出互相推諉,誰都不想為北京當局炮製「709事件」背書的局面。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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