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每日頭條

「刺死辱母者」案子 如果發生在古代會怎樣?

最近幾天,大家肯定被「辱母者」一案刷屏了!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

女企業家蘇銀霞曾向地產公司老闆吳學占借款135萬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萬和一套價值70萬的房產後,仍無法還清欠款。2016年4月14日,11名催債人將蘇銀霞和于歡控制,百般侮辱。「杜志浩脫下褲子,一隻腳踩在沙發上,用極端手段污辱蘇銀霞……被按在旁邊的于歡咬牙切齒,幾近崩潰。」報警后, 警察到場說了一句「要賬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隨即離開……22歲的于歡摸出一把水果刀亂刺,致4人受傷。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駕車就醫,卻因失血過多休剋死亡……法院判于歡無期徒刑。

如果這樣的事件發生在,會是如何判決的呢?

「在,官吏判殺了復讎孝子,可能會被治死罪。一位叫路芝的縣令,殺了復讎的孝子,被笞殺,以謝孝子冤魂。」

亘古以來,「刺死辱母者」絕非個例,我們翻了翻故紙堆,找出這些青史留名的案例,類似的事情,發生在古代,他們如何判刑?

古代,以孝治天下。為母報仇、為父報仇,不但是勇敢、知禮,還是至孝。

隨手一翻典籍,《禮記》有雲,父之仇,弗與共戴天;《春秋公羊傳》有雲,子不復讎,非子也;晉代舞曲《獨漉篇》有雲,父冤不報,欲活何為……

要說為父母復讎,最早的,應該是「趙氏孤兒」的。若說到「刺死辱母者」,第一人還是劉邦的幺兒:淮南王劉長。

漢代「刺死辱母者」無罪有獎

淮南王劉長,母親趙姬獲罪被逼后,心裏就一直怨恨辟陽侯審食其。

異母哥哥文帝即位后,劉長入朝,前往辟陽侯府上求見。辟陽侯出來見他,他便取出藏在袖中的鐵椎捶擊辟陽侯,又命隨從魏敬殺死了他。

事後,劉長馳馬奔至宮中,向漢文帝袒身謝罪:「我為天下人殺死了危害社稷的賊臣辟陽侯,為母親報了仇,特來朝中跪伏請罪。」漢文帝哀憫劉長為母報仇,不予治罪。

漢代為父為母復讎,真正抵罪的少之又少。

除了一兩人被優待留下子嗣後自殺謝罪的,復讎者基本上要麼逃亡后被赦免,要麼不但無罪,還會因孝揚名,得官有之,褒獎有之。

章帝年間,有人侮辱人父,而被其子殺掉,漢章帝免除了為父報仇者的死刑,從此成為判例,稱《輕侮法》。到東漢和帝時,因張敏兩次上疏后廢除,但《輕侮法》「名亡實存」。

「刺死辱母者」,最「慘」的情況,也是享有優待的。

據《後漢書》《山東通志》等記載:安丘男子毋邱長,和母親在街上同行,遇一醉漢辱母,毋邱長把醉漢給殺了。被抓住后,當地吳祐說:子見母辱,人情所恥,但是白日,「赦汝非義,刑汝不忍」。

得知毋邱長還沒有兒子后,吳祐讓毋邱長與妻子在獄中同住,直到毋妻懷孕。毋邱長感念這位吳祐官爺的優待,最後選擇自殺謝罪,還讓兒子取名「吳生」。

東漢「刺死辱母者」陽球,有些極端

《後漢書·酷吏傳》所記,郡中有位官員侮辱了他的母親,他就糾集了幾十名少年將這個官吏和全家殺死,陽球因此出名,還被舉薦為孝廉,補任尚書侍郎。

「刺死辱父者」,也有極端例子,為「魏湯報仇」

《太平御覽》中記載了這樣一則「孝子傳」:一個叫魏湯的少年,與父親相依為命,一次父親被惡霸毆打,魏湯只能不斷磕頭求饒,好在被路人相助,父子倆沒被打死。後來魏湯一直隱忍到父親壽終正寢,才去實施復讎計劃,最終提著惡霸的腦袋祭奠父親。

「魏湯報仇」的故事,還被刻在了山東嘉祥縣武氏祠的畫像磚上。

「孝」,對於古人來說有多重要?

在漢代,官吏判殺了復讎孝子,可能會被上司治死罪。如一位叫路芝的縣令,就因為殺了復讎的孝子,被橋玄笞殺,「以謝孝子冤魂」。

董仲舒六世孫董黯,也因「刺死辱母者」名垂青史。

據傳,這位「董孝子」的母親,被鄰居辱罵毆打,卧床不起,繼而病逝。為報辱母之仇,他竟在青天白日殺人。漢和帝聞其孝心,「表其異行」,寬恕了他的殺人之罪,還要授他官職,使孝子「海內聞名,昭然千秋」。

後來,人們就把董黯居住的大隱溪叫作慈溪,後來又用慈溪來命名縣名。寧波至今有董孝子廟留存,還有歷代歌詠他的詩詞。

如果把「刺死辱母者」,擴大到為母復讎、為父復讎,古代的「刺死辱母者」「為父復讎者」,基本上也會得到地方官甚至皇帝的寬宥,減刑乃至免罪是標配。

《後漢書·列女傳》記載:酒泉人趙娥(因是龐子夏之妻,又稱「龐娥」「龐娥親」),父親被同縣人所殺,她隱忍多年,找機會報了殺父仇,主動自首,而當地官員感其孝行,不願治罪,最後遇大赦被免罪。

《宋刑統》也曾明確提出,「如有復祖父母、父母仇者」,應根據具體案件詳察,最後讓皇帝裁決量刑。而皇帝一般本著「以孝治天下」,奉行減刑寬宥。

《新唐書·列女傳》上,有一位叫謝小娥的女子,是豫章商人的女兒,後來嫁給歷陽俠少段居貞為妻。父與夫同時被強盜殺害,謝小娥也受了重傷,落水被救。她立誓報仇,喬裝打扮為男子,四處尋訪,最終手刃仇人申蘭,並報官將申蘭的同黨一網打盡。

刺史張錫表彰小娥為父、夫報仇的節義,免其死罪,附近豪族聞小娥之名,都來求聘。但小娥卻誓不再嫁,削髮為尼。最後成為了文學作品的好素材,寫入各種傳奇故事,廣為流傳。

又有南唐人龔穎,叔父被盧絳所殺,後來龔穎和盧絳都投奔了宋,龔穎袖藏鐵簡入朝,在宋太祖面前打傷盧絳,太祖知道龔穎是為叔父報仇后,稱讚其為「義士」,於是斬殺了盧絳,釋放了龔穎。

即便在民國時,「為父復讎者」的孝心也是天地可鑒,令人生惻隱之心。

1935年11月,天津發生了一件轟動全國的命案。「五省聯帥」的大軍閥孫傳芳,被一名叫施劍翹的女子了。

原來施劍翹之父施從濱,在直奉戰爭中兵敗被俘,孫傳芳違背戰時不殺俘、不戮降的通例,下令斬決施從濱,並梟首于安徽蚌埠車站。當時才20歲的施劍翹悲憤萬分,誓要為父報仇。十年後她終於找到機會刺殺了孫傳芳,然後就去自首。

在法庭上,施劍翹詳細陳述了自己艱難的復讎歷程,說道:「父親如果戰死在兩軍陣前,我不能拿孫傳芳做仇人。他殘殺俘虜,死後懸頭,我才與他不共戴天。」

施劍翹的陳述以及律師的辯護,感動了法官和在場的旁聽者。1936年2月,河北省高等法院最後判其有期徒刑七年,11個月後又遇特赦。施劍翹也像唐代的謝小娥一樣,最後選擇了出世修行。

關於刺死辱母者事件,著名學者易中天也表達了他的觀點!易中天直接說:「我支持刺死辱母者的當事人于歡——無罪!」他還提出四點理由:

一,于歡是制止犯罪!催債人不僅對於歡母親進行實質性精神摧殘,還有進一步實施強姦的主觀故意,因此催債人是犯罪嫌疑人;

二,于歡是正當防衛!催債人掏出下體就是在「使用工具」,當著親生兒子的面,其精神打擊足以致死,因此這是正當防衛。

三,于歡是見義勇為!這種情況下,即使是陌生人都會路見不平一聲吼,何況催債人無視警察和法律,簡直猖狂至極。

四,于歡是血性男兒!中華傳統以孝治天下,于歡救母於水深火熱中,如果反因此受懲罰,于情于理難以服眾。

最後藉助一段網路著名評論人的觀點:

在母親遭受極端侮辱的情況下,于歡奮勇殺惡人,是大孝,在任何朝代,都是被弘揚的。在杜志浩等人當著兒子的面,對母親極盡侮辱的時候,于歡以刀刺殺,阻止更多的歹徒模仿杜志浩作惡,阻止惡的蔓延,是捍衛正義,是大勇。

于歡在遭受凌辱的時候,刺殺歹徒,對社會上更多的歹徒構成強大威懾,讓惡人知道,善良者逼急了也會奮起反抗,必然造成更多的惡人心存忌憚,從而停止或減少作惡。

被刺后杜志浩還能「自行駕車就醫」,可見,其死非於歡直接造成,于歡屬於正當防衛,見義勇為,無罪,且應被表彰。

來源:國館(guoguan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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