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高度自治」圖窮匕現

來源: 自由亞洲 作者: 杜耀明

國家主席政府新班子的訓話,與其說是工作指示,不如說是治港的盤點總結,反映過去二十年來的管治方針,由隱晦走向明顯,遠遠超出「,高度自治」的原先構思。

上世紀八十年代初,鄧小平提出回歸后的,只需換掉一枝旗和一個港督,其餘一切不變。北京其後在《中英聯合聲明》之中清楚表明,除國防、外交外,其餘屬香港內部事務,由九七后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而《》的內容,不外以具體條文落實,體現「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原則。

無疑,《基本法》難免有曖昧之處,但當《基本法》解釋權緊握在全國常委手中,事情就起了變化。起初北京只是應特區政府的請求才釋法,然後由被動轉為主動,以釋法叫停和阻礙香港政制改革的進程。

到近年,人大釋法由政制改革轉向香港內政,以便取消某些立法會當選人的資格。此路一旦通行,正如我過去的文章所說,法治已經打開缺口,但從北京的角度看,只是如習近平訓話所說的「中央依法行使權力」而已。

同樣危險的是,習近平所說的一國原則,由香港回歸中國,變成是「維護國家、主權、發展利益」,而何謂「國家安全、主權、發展利益」,當然由執政黨領導下的人大常委去解釋,到時即使抵觸國際人權規範,香港法庭亦莫敢不從。

顯然,這是2003年董建華政府國家安全立法失敗,北京檢討形勢后所作的策略回應。在北京看來,立法失敗,不在於得不得人心,而在於特區政府能量不足,反對勢力無法駕馭,因此必須一面加強中央介入香港事務,全力反制反對者,一面加強愛國教育和宣傳,爭取民心回歸,同時通過經濟融合,提高香港對大陸的倚賴程度,也提高北京在港人心目中的地位。

政治上,更具體的做法亦有三方面。一是祭起維護國家安全、主權、發展利益的大旗,壓制反對者。梁振英在任五年,製造港獨危機,增強中港對立情緒,讓北京可引為借口,然後上綱上線,視個別主張港獨者挑戰國家安全和主權,並順勢重提國家安全立法,而即使立法未成,警方早以強硬措施禁止主張港獨者的和平集會。二是加強民族主義教育和宣傳,特別是針對年青人,運用軟實力,使他們民心回歸。三是通過法律手段,不論是用盡現有法律的授權,還是制訂更多法律或者人大釋法,再由特區當局加強執法,限制言論、集會、結社等等公民自由權利。這種三路並進的策略由來已久,習近平在港的講話不過是一個階段的總結。

經濟策略上,當然要把香港納入國家經濟規劃,用盡香港的優勢為全國服務,也把香港經濟前景限於大陸發展規劃的一部份。由2003年開始的「惠港」措施(更緊密經濟關係、自由行),到2011年推出的環珠江口宜居灣區建設計劃,再到近日簽訂協議的粵港澳大灣區計劃,均是中港經濟和區域融合的部署。在特區政府失去向北京說不的能力下,香港將逐步失去九七前經濟命運自主的獨特角色,日後只能與大陸經濟命運一致。

配合上述的政治及經濟策略轉變,北京亦調整工作組織。最高決策及統籌交由政治局常委主持的港澳工作協調小組,同時在特區政府之外,組合從事香港工作的大陸幹部,建立第二支管治隊伍。在北京如此清晰的政經藍圖和組織細密的工作隊伍下,特區政府的高度自治只能越縮越細,集中到習近平所講的第五點指示,即如房屋等民生問題上面用功。

面對強大力量不斷侵蝕香港的自治,民間社會若要追求民主,捍衛高度自治,必須拋開幻想,認清現實,加強團結,持續抗爭,再沒有分裂的本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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