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以習近平同志核心」入黨章違規逆法(高新)

筆者在本專欄的上篇《十九大黨章已經「法定」了的終身「核心」地位》,已經向讀者和聽眾們介紹了推遲了五天時間才對外公布的「習氏黨章」中的一段十九大閉幕的當天即對外公布的「十九大關於《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的決議」中並未出現的內容:「必須實行正確的集中,牢固樹立政治、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不難看出,一旦把某個人的「核心地位」在黨章中「法定」下來,那就意味著他已經沒有任期的限制了。所以, 「習思想」進黨章已經不足為怪,「習核心」的表述進黨章才是關鍵的關鍵。理論進黨章的時候他本人已死,江、胡二人的思想或者觀點進黨章的時候意味著對他們兩人政治生命的「蓋棺論定」。 現如今,習近平要求把「堅定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這句話明白寫入黨章,很明顯的用意是籍此向全黨、全國乃至全世界宣示他習近平已經絕沒有可能像他的前任江澤民和胡錦濤一樣接受十年換代的「陳規」制約。習近平的「核心地位」和習近平的」特色思想「一樣」都必須長期堅持不斷「!也就是說,如今出台的這一部十九大黨章的內容中,習近平長期執政甚至終身執政的「法理」已經提前奠定。

而筆者在上篇文章中還沒有深入分析到的是,把「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幾個字納入十九大黨章的操作過程本身恰恰是違反了這部黨章中的第二章「黨的組織制度」中的相關規定。

從一九八二年的十二大黨章到如今的十九大黨章中都一直沿續下來的「黨的全國的職權」內容是:(一)聽取和審查中央委員會的報告;(二)審查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三)討論並決定黨的重大問題;(四)黨的章程;(五)選舉中央委員會;(六)選舉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如下一些內容也都是一直持續到如今的十九大黨章的:

「黨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和中央委員會總,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必須從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中產生。」

「每屆中央委員會產生的中央領導機構和中央領導人,在下屆全國代表大會開會期間,繼續主持黨的經常工作,直到下屆中央委員會產生新的中央領導機構和中央領導人為止。」

所以從理論上講,習近平的總書記和其他六位十八屆政治局常委的五年任期到十九大開幕當天已經結束,從十九大開幕當天到十九屆一中全會上產生出十九屆中央政治局和它和常委會為止的幾天時間里,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委會只是在「繼續主持黨的經常工作」。

回想十九大開幕至閉幕之間的那幾天里,外界媒體都關注到了中共官方媒體報道中一律都不再為習近平冠以總書記和中央軍委主席的職務,全部都是只稱呼「習近平」三個字或者「習近平同志五個字」,其他十八屆政治局常委和政治局委員也都是只被直呼其名或者只被後綴上「同志」二字。如果在大會期間包括習近平在內的所有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和常委會成員有對外活動需要公開報道的,也都是只在他們的名字後面出現具體的行政職務,而不出現中共中央總書記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等職務。

當時有外界媒體非常奇怪此事,其實每屆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召開前夜中宣部都會提醒所有中共官方媒體如此行事,因為這才符合中共黨章中規定的組織程序。

但是,正是因為存在著如上的組織程序,把「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寫進十九大黨章就是百分之百的違規違紀。

具體分析開來:黨章修改是黨的全體代表大會的職權,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閉會之後,無論是黨的中央全會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委會都沒有這個權力。

有興趣的讀者和聽眾不妨上網查對一下中共官方媒體統一發布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關於<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的決議(2017年10月24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

「大會認為……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主義思想統一思想、統一行動,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定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發展積極健康的黨內政治文化,營造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等內容寫入黨章,把堅持從嚴管黨治黨作為黨的建設必須堅決實現的基本要求之一寫入黨章。充實這些內容,使黨的建設目標更加清晰、布局更加完善,有利於全黨以更加科學的思路、更加有效的舉措推進黨的建設,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永葆黨的生機活力。」

「大會要求,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更加自覺地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

問題在於,因為正是因為按照黨章的規定,十九大全體大會只是選舉新一屆中央委員會,所以大會閉幕當天還有中共官方媒體還特別突出報道了「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常委習近平和李克強當選為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委員「的單獨一則消息。十九大全體代表大會上通過如上」決議「的同一天」選舉產生「的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的第一次全體會議(即簡稱的十九屆一中全會)還沒有召開。

在十九屆一中全會閉幕的當天習近平率領新常委們出面在記者會上,習近平講話的開篇就是:「在剛才召開的中共十九屆一中全會上,選舉產生了新一屆中共中央領導機構,全會選舉我繼續擔任中共中央委員會總書記。這是對我的肯定,更是鞭策和激勵。「

也就是說,按照黨章規定的程序地,在十九屆一中全會的「選舉產生」的過程完成之前,習近平的十八屆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委會的「領導核心」已經是過去時,十九大的全體大會「以熱烈的掌聲通過修改黨章的「決議「中出現」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等字樣時,理論上或者說「法理」上習近平是否會」繼續擔任「新一屆總書記、是否會成為十九屆「黨中央的領導核心」還是未知數,十九大全體大會閉幕之後至十九屆一中選舉產生過程完成之前的這段時間里,無論是習近平還是李克強等的黨內職務僅僅是「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委員」,無論是習近平還是包括李克強、栗戰書等六人在內的十九屆政治局常委會和它領導的十九屆中央政治局都還沒有被」選舉產生「,十九大全體大佬的閉幕大會上通過的修改黨章的」決議「中怎麼就」越俎代庖「,把習近平說成是十九大之後的」新時代「的」領導核心「了呢?這豈不是在用實際操作過程中來證明一中全會上的」選舉產生「黨的新一屆總書記的形式上的過程都完全沒有必要了嗎?

中共官方媒體發布的中央黨校「黨建權威人士」介紹「十九大為什麼修改黨章」的專題文章中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黨章是立黨、治黨、管黨的總章程。恩格斯將黨章界定為「共同法」,列寧則使用「黨章法」這一說法,還曾經指出:「章程是組織性的正式表現」,鄧小平稱黨章為「黨的最根本的法律規範和規章制度」,「國有國法,黨要有黨規黨法,黨章是最根本的黨規黨法」。習近平多次強調「黨章就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

而按照筆者的如上分析,「以習近平為核心」的字樣在習近平「全票當選」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的十九屆一中全會還沒有召開的時時候就已經寫進新黨章的操作過程恰恰沒有遵循黨這部「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百分之百地違反了「黨的根本大法」。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網編: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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