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新華社星期日(11月5日)就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發表綜述文章表示,要準確把握監察委員會的定位。充分認識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確立中國特色監察體系的創製之舉」,明確監察委員會實質上就是「反腐敗工作機構」,和紀委合署辦公,代表黨和國家行使監督權,是「政治機關」,不是行政機關、司法機關。
台灣的中央社報道說,按照中共定義,「政治機關」是黨的工作機關,政治幹部是黨的代表。政治機關和政治幹部作為政治工作的具體組織者、實施者,必須牢固樹立高舉旗幟、聽黨指揮的政治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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