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國家監察委是「政治機關」不是行政司法機關

最近幾個月,中國大陸最熱門話題之一是即將成立的「」。11月6日刊發國家監察改革試點工作綜述說,員會實質上就是「反腐敗工作機構」,和紀委合署辦公,黨和國家行使監督權,是「政治機關」,不是機關,司法機關。

中央社報道說,按照中共定義,「政治機關」是黨的工作機關,政治幹部是黨的代表。政治機關和政治幹部作為政治工作的具體組織者,實施者,必須牢固樹立高舉旗幟,聽黨指揮的政治形象。

新華社的綜述文章名為「積極探索實踐,形成寶貴經驗,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取得實效」,刊發目的是對試點工作進行系統總結,為在全中國大陸推開試點提供示範樣本和實踐經驗,推動此重大政治體制改革試點順利實施,完善黨和國家自我監督體系。

文章稱,要準確把握監察委員會的定位。充分認識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確立中國特色監察體系的創製之舉」,明確監察委員會實質上就是「反腐敗工作機構」,和紀委合署辦公,代表黨和國家行使監督權,是「政治機關」,不是行政機關,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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