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的省部級及以上幹部,都與誰一起斂財?那些人都叫什麼名字?
近日,記者梳理了十八大以來90隻大老虎獲刑的新聞發現,28人的同謀獲曝光,其中19人被指名道姓。
從雙方的關係來看,妻子佔到了絕大多數,達82%。此外,還有大老虎的弟弟、父親、小舅子涉案。
朱明國受審
妻子成大老虎斂財最主要幫凶
同謀者被檢方或者法院公開姓名的大老虎共有19人,表格如下: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有妻子參与的,達到15個,佔79%。有兒女參与的,共有9人,佔47%。此外還有部分大老虎的案子涉及到弟弟、父親和小舅子等。這說明,與大老虎一起斂財的人群之中,妻子、兒女分列第一、第二大群體,他們占其中絕大多數。
記者還發現,除了以上獲點名的情況,還有6隻大老虎也被指出了同謀者,只不過未點名。他們分別是谷春立、孫鴻志、景春華、杜善學、陳川平、楊衛澤、朱明國、郭永祥、李春城。
郭有明受審
其中,只有郭永祥是單獨或者通過其子斂財,其他5人都是單獨或者通過妻子斂財。這也就更加印證了以上結論:妻子是大老虎斂財最主要的幫凶。
值得注意的是,中紀委在通報7隻大老虎的違紀違規情況時,點出了他們為配偶、子女「謀福利」的詳情:
黃興國,為其子謀取私利;
王陽,為女兒謀取利益;
龔清概,為其子經營活動謀取利益;
蓋如垠,其子收受財物,縱容、默許其子在其管轄的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其配偶、子女接受他人贈送現金;
楊棟樑,違規為其子工作安排、職務升遷打招呼;
徐建一,為其子在職務晉陞方面謀取利益;
肖天,違規安排其妻工作並提任職務。
由此可見,在這種家族式腐敗中,除了常見的「夫唱婦隨」外,領導幹部子女「不走正道」的情況也較為普遍,利用權力關係謀取私利的「父子兵」搭檔屢見不鮮。
來源:觀海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