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每日頭條

原中國新聞社采編高維平 被非法庭審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日上午九點三十分,北京東城區法院對東城區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法官僅允許四名家屬進入旁聽。

高維平

高維平由法警架進法庭,面容消瘦,略顯憔悴,行動緩慢。在辯護律師的要求下,法警除去了高維平戴著的手銬。在回答法官問題時,高維平反應有些遲緩。

現年五十二歲的高維平女士,原中國新聞社研究部,一九九二年修鍊法輪大法後身體好了,皮膚白裡透紅。

她按照法輪功要求的真、善、忍的標準做人,在工作中認真負責,在利益上,先人後己,她曾幾次將單位分給自己的房子讓與他人;一九九八年中國大水災,她默默拿出五千元支援災區失學兒童。

在中共對法輪功的中,高維平女士多次被非法拘留,二次被非法勞教,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僑辦、中新社非法處分、扣發工資、無故開除、失去經濟來源,被迫與丈夫離婚,孤身一人生活。

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在北京王府井新華,高維平被書店經理誣告,遭東城區東方廣場數名警察綁架。

該派出所成立一個近十人的所謂「小組」,將高維平構陷到東城檢察院。十一月三日東城區法院對此開庭。

東城區刑一庭法官白崇偉、陪審員宋曉鵬對高維平進行構陷。

東城區檢察院公訴人佟捷一直不斷的宣讀王府井書店郭俊濤、白某某等的所謂證詞,並提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量刑建議。

辯護律師在法律和兩高的司法解釋框架內進行了無罪辯護,認為高維平無罪。

高維平陳述了自己修鍊法輪功後身心受益,道德提升;並敘述了從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后自己受到的迫害,陳述多次被白崇偉打斷,無法完整陳述。

相關單位和人員如下:

一、北京市東城區法院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交道口東大街1號東城區法院郵編:100007

涉案主審法官:白崇偉刑庭副庭長電話:01084190716

審判委員會委員(案件最終判決需要全體委員參与):趙軍01084190000、薛峰13601323103、王波01084190000、張永忠、孟德英01084190651、范國偉01084190077、狄啟騁13681113496、蘆超、羅成芳13901124923、李恩義01087895141、田國慶01087895271、佟永英01084190701、岑翀、曾進01084190602、劉潤華01084190652、胡秉義01087895301、全玉海13701039069、姜在斌13801069316、董菲01084190161

陪審員:宋曉鵬

二、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四北大街265號東城區檢察院郵編:100007

電話:010-59115830、010-59558976、01059558977

涉案檢察官:公訴一處佟捷18911018787

檢察長:藍向東18910837888

副檢察長:宋志虹18911018836、溫長軍18911018839

三、王府井新華書店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王府井大街218號王府井新華書店郵編:100006

舉報高維平的員工:郭俊濤13436957693、白某某

電話:010-6513284201065252592

客服郵箱:wfjsddzyj*126.com

四、北京市東城區東方廣場派出所電話:010-85118110

郵寄地址:北京市王府井大街218-2號4層東方廣場派出所郵編:100006

涉案警察包括:

負責人趙永新13661363138、陳小林15810991738、楊雲慶13501211779、

李海寬13701019608、張文潮15001270128、張靈甲15120072707

呂甫鋼13521273816、王江立13901020567、董建軍13651397655

五、東城區交道口派出所(參与高維平案件的)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交道口南大街板廠衚衕7號交道口派出所郵編:100007

派出所電話:01064040877,01084081657

涉案警察:李敏學01084081557、紀文龍01084081557

六、北京市公安局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前門東大街9號北京市公安局郵政編碼:100740

警察:騰靜(參与高維平案件的提請逮捕承辦人)電話:01085222864

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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