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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黃藍/美律師稱可代理訴訟:不付費用 很可能會贏

北京時間11月24日、美東時間11月23日,在的紅黃藍股價盤前跌幅一度達到49.05%。初步計算,紅黃藍市值損失超過3億美元(近20億人民幣)。

而受「虐童」事件影響的不僅僅是紅黃藍的股價。有在美國執業的律師表示,免費代理紅黃藍或投資者的,「不用先付律師費,我來墊。」

美國加州註冊律師、聯邦法庭註冊律師劉龍珠律師11月24日對搜狐財經表示,基於目前得到的事實和紅黃藍在美國上市的「身份」,可以在美國提起集體訴訟,且有1名投資者或家長作為訴訟代表即可發起集體訴訟,因為園學生受到的幾乎是同一類傷害。

劉律師認為,本案件中涉及到法律依據主要有三方面:首先是金錢方面,紅黃藍涉嫌違約、非法佔取金錢、欺詐、違反合同公平公正原則等行為。「家長付錢給幼兒園就構成合同關係,而幼兒園未做到基本的保障學生的安全,這構成了違約」。

其次,紅黃藍涉嫌人體傷害,與學生進行不當接觸,同時也造成精神傷害,「可能是一輩子的陰影」。

最後,紅黃藍涉嫌疏失。即使進行傷害行為的是老師個體,但員工做錯事情,公司要承擔責任,且幼兒園有查證老師背景的責任。

劉律師提及,美國的「長臂管轄權」即只要和立案法院所在地存在某種「最低聯繫」(MinimumContacts),而且原告所提權利要求和這種聯繫有關時,該法院就對被告具有屬人管轄權,可以對被告發出傳票,哪怕被告在州外甚至國外。「最低聯繫」範圍將是十分廣泛的。

劉律師表示,因為紅黃藍在美國上市,在美告它完全沒問題。家長提起集體訴訟時可以提出兩個訴求:首先是金錢的賠償,其次是要求公司連續一段時間在媒體公開道歉,並保證以後類似的事件不會再發生。

「以我的經驗來說,贏面非常大」。劉律師表示,「我周末會把訴狀寫好,周三之前送到法院,有需要的投資者和家長可以和我簽約,不付費用,我相信案子很可能會贏,會要到賠償」。

來源:公司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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