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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1日,我再次到最高法院索要《(2006)民一監字第462號》審理結果。經法警及工作人員核查告知:
2016年底(中央巡視組駐進兩高即最高法最高檢)時,我給中央巡視組寫的信已做了正面回復。但我至今沒有收到任何答覆。
我向最高法院要中央巡視組的解決問題批複,被告知轉天津市高級法院處理。
我向其要送達回執,答:不能給!
我實在不能理解,這是一起民事案件不涉及國家機密,解決問題的方案、批複為什麼不能給當事人!?這是解決問題嗎?
這起校園欺凌案件發生於1999年,被告全責,至今已十八年了,最高法院立案十一年了。至今沒有審理結果。皮球被最高法院和天津高法踢了十一年。
中央巡視組的批複何時落實!?
黨的踢球健兒們:這球還要踢到何時!?
天津鄭建慧 電話15602175266
[來源: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