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遭掃蕩的街頭,路上全是傢具與衣物。(AP)
記者/主持人:董筱然
來源:希望之聲 (記者董筱然綜合報導)北京大興區火災過後,北京官員使用一刀切、粗暴手段將數以萬計的外來務工人員在短短几天內趕出住處的做法(又稱北京「大排華」行動)飽受輿論批評。在輿論壓力下當局為補救形象,組織招聘會「幫助」城鄉勞動者找工作,還將發放最高為1.3萬元人民幣的「生活補貼」,不過條件是繳納過失業保險的人群。針對當局這種有選擇性的補救措施,有知情者指出這本就是自己的錢。
大陸《新京報》消息,北京市東城區6日舉行城鄉勞動者精準幫扶專場招聘會。北京市人社局就業促進處處長劉小軍表示,中國新年之前還將辦約百場類似的招聘會,會盡量組織可包食宿的職位,以方便外來農民工就業。
他還稱,北京市針對企業疏解走的外來務工人員,將發放一筆過生活「補貼」,為他們提供就業緩衝期。不過他說有兩個條件,一是企業有合法繳納社保,二是由企業原因造成離職,失業人員要取得企業證明,再向人社部門登記,符合資格者最多可一筆過領到共13536元人民幣「補貼」。
事件引髮網絡熱議,不過部分媒體官微關閉了評論功能。有網民直斥當局的做法根本與補償被驅趕人口無關。有知情者稱,「經濟補償往往最有效,但政府給的根本不是補貼,而是百姓自己交的失業保險。任何人繳納失業保險都會在失業時得到補償。那些沒有保險的快遞小哥、保姆、服務員、小業主怎麼補償?這就是官方玩的文字遊戲,沒有解決被驅趕人員的實際問題。」
香港《明報》8日援引採訪了一些在這次被清理的所謂「低端人口」。
在清退行動中失去住所和工作的李小說,她從事服裝導購工作10多年,僱主從未提出給自己買社保,「我認識的一個人在一個身家上億的老闆開的服裝廠幹了17年,也沒有買過社保」。雖然目前家中經濟緊張,李小姐非常想領一些「補貼」,但由於不符合條件,只能作罷。
另一名賈女士雖被迫換了住所,且公司也為她按時交納社保,但由於仍獲保留職位,亦不符領取「補貼」的條件。
來自溫州的陳先生在京將近20年,一直在市場內攤位經營牀上用品,因屬個體經營者、也沒有繳納社保,因此也不符合條件。
按大陸《社保法》規定,失業前,僱主和僱員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非因僱員個人意願中斷就業,且已經作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士,可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這次北京官員聲稱的「生活補貼」,實際上是在執行失業保險賠付,每月標準金額為1128元,最多不超過12個月,並非為這次鐵腕清退行動專門制定的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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