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紐約的趙女士委託一家房產管理公司打理她在新澤西州的房產,日前接到公司電話稱其房屋被斷水,查詢原因是因為已搬離的租客欠下兩年水費,共計近千元。她質疑管理公司失職,現在得告到法院向前房客追討這筆欠款。
趙女士日前表示,她在新州有套房產,每月按時付管理費。兩年前將房子租給一房客,租賃合同上明確寫明水電費由房客承擔。
兩個月前,房客搬走,趙女士入屋查看,發現房子多處損壞,只好自行花錢維修粉刷。新房客搬入后,趙女士原以為可以暫時安寧,卻突接通知,稱供水中斷。經了解,才知原因是前租客過去兩年從未付過水費,屋主必須付清900多元欠費才能恢復供水。
趙女士說,她曾質問管理公司,為什麼前租客欠下兩年水費沒有追討,也從未通知她本人。對方表示,因為沒有收到自來水公司的催債通知。她指出,管理公司明顯失職,向美國亞裔社團聯合總會諮詢如何才能追回欠款。
黎保利律師樓案件經理宋大維表示,如果確實在租賃上寫明水費應由租客承擔,即使搬走也應支付該筆欠款。趙女士可以去法庭提訴告前房客,法官判決后,該筆欠款將進入租客的信用紀錄,對方除非還清欠款,否則今後申請房屋和汽車貸款均無法批准。
宋大維說,對於管理公司失職,趙女士可以聯繫自來水公司,了解以往發出的繳費通知。如果確實向管理公司寄通知,證明其失職,趙女士可以拒付管理費。
來源:世界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