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新網12月30日報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的相關《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交易通知》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公民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本人名下銀行卡(含附屬卡)每年合計不得超過等值10萬元人民幣。此外,人民幣卡、外幣卡境外提取現金每日額度統一為等值1萬元。根據中國外匯局有關負責人稱,上述境外大額提現的外匯管理規定,主要是出於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等「三反」機制的考慮,並不影響個人每年5萬美元的購匯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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