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燕益律師:保姆縱火案或有驚天秘密!

有朋友問案我的看法?在律師群我第一時間就表達過黨琳山律師為了維護當事人的權奮而退庭抗爭的行為合法正當、難能可貴!杭州中院越俎代庖強行解除辯護律師是濫權行為,現在又在人毫無自由意志可言的狀況下為其強行非法指定援助律師更讓人費解!即便按照我國現行刑事訴訟制度我們的模式也是抗辯式庭審,最好的法官是居中而坐,不帶任何立場和成見讓控辯雙方充分發揮兼聽則明而不越位,目前杭州法院不遺餘力上下其手必然事出有因!

簡單來說,要麼是掩蓋瀆職罪責要麼另有隱情!本案發生到如今至少消防部門的失職責任、偵查與檢察的瀆職責任不可推卸。司法機關如果在洶洶民意之下企圖將走個庭審過場一殺了之無疑將是在一個悲劇之後製造另一個悲劇!我們都知道殺人不是目的,第一、殺了保姆不能解決任何問題,第二、我們獲得的信息都是有選擇釋放的信息,為何官媒不約而同對保姆進行道德審判輿論圍剿,以及司法機關竭力阻止證人出庭、律師正常辯護,這很不正常,背後到底隱藏著什麼?第三、由此可以作如下幾個推論:一、除了推卸消防方面的責任,綠城這種高級公寓它的消防預警及抗火能力是否應達到國際標準?它的規劃設計資料應否被充分關注,是否它的防火材料不合格,甚至材料有毒有害是引發有毒有害氣體造成受害人中毒身亡?為何偵查機關、檢察機關不進行屍檢查清死因?即便按保姆口供認定保姆欲放火再救火立功以得到僱主家的獎賞,那麼後來火勢無法控制其是否應對後果承擔放火與失火的混合責任?既然被告人莫煥晶有如此詭異之舉為何又不被允許作精神病鑒定?起火后,報警、接警及出警銜接情況如何?是否按法定職責程序及時處置等?甚至之所以杭州司法方面竭力阻止真相披露,是否存在本案有案中之案的背後故事?受害人是否在起火前已被人謀殺或有其他不為外界所知的隱情,而一場火災銷毀現場等等?無論如何,真相最重要!只有通過嚴格公正的司法程序追尋真相,通過縝密的司法調查程序及合法公正的司法結果揭示背後的隱患、人性以及一個社會何以常常由一個小問題引發一場大災難?公共信用缺失、社會失控、人人相殘如何避免?而一個人人互愛互助、權責對應、高效有序之新社會又如何得以構建,如何完善社會機制避免人道風險導引人心向善,不把司法問題簡單轉換為道德評判等等都發人深思!

來源:新公民運動, 文章取自網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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