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林雲浩昨日(12日)聽取雙方陳詞后,押后今日頒布書面裁決,決定受理事主司法覆核申請。林雲浩在裁決理由中指,申請人提出警方拒絕向她提供搜令副本,剝奪其受《基本法》保障、循法律途徑申請駁回搜令的權利,法庭認為案件有合理可爭辯之處,決定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法官林雲浩昨日(12日)聽取雙方陳詞后,押后今日頒布書面裁決,決定受理事主司法覆核申請。林雲浩在裁決理由中指,申請人提出警方拒絕向她提供搜令副本,剝奪其受《基本法》保障、循法律途徑申請駁回搜令的權利,法庭認為案件有合理可爭辯之處,決定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林官在裁決理由中指出,本司法覆核案的爭議,只在於警方拒絕向事主提供搜查令內容的做法是否合憲,而非爭議警方最初應否向裁判官申請搜令索取醫療報告,或裁判官批出搜令的決定是否正確。
裁決理由亦指,由於警方已同意將醫療報告封存,及不再使用或發放報告內容,法庭現階段無需就此頒布臨時禁制令。
林雲浩在裁決理由中重申,鑒於有證據顯示女事主及其家人受到「起底」及網路滋擾,法庭已頒令不得披露事主姓名及身份。
代表事主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昨日陳詞時指,律師先後三次去信警方索取法庭搜令副本,但警方一直未有回覆,甚至連索取報告一事亦未有知會事主,令事主無從挑戰搜查令合法性,質疑警方做法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
來源:立場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