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他的律師楊浩然認為,警方濫權濫捕證據確鑿,反送中運動至今超過1,400人被捕,但被起訴的只有百多人,約佔當中一成,明顯反映警方濫用拘捕權力打壓運動,他又指出在運動早期警方起訴上環涉及暴動罪非常迅速,「如果要做一定做得切」,目前大量人被捕但未起訴,明顯反映警方濫權拘捕。
許智峰在記者會指,當晚警方突然在北角包圍一批青年和一對夫婦,他希望上前調停,當時警方要求他退後他有配合,但之後警方要求他完全離開被他拒絕,因為他相信他退後身處的位置,不可能阻礙警方搜查,「傳媒同議員都系履行職責,反而俾佢指話阻差辦公,系極其荒謬」。
之後他被警方以涉嫌阻差辦公拘捕,扣留39小時后,他「踢保」—拒絕接納保釋條件,最終獲無條件釋放,他認為這反映警方拘捕他根本無理據,他在被拘期間已指示律師追究警方濫權濫捕,「俾公眾知道我哋絕不姑息濫權濫捕」;他質疑現時香港未立辱警罪,濫捕情況都這樣嚴重,若辱警罪立法情況只會更嚴重,所以有必要透過法律行動正面迎擊,日後亦會全力支持其他市民以法律行動制衡警方。
協助他的律師楊浩然認為,警方濫權濫捕證據確鑿,反送中運動至今超過1,400人被捕,但被起訴的只有百多人,約佔當中一成,明顯反映警方濫用拘捕權力打壓運動,他又指出在運動早期警方起訴上環涉及暴動罪非常迅速,「如果要做一定做得切」,目前大量人被捕但未起訴,明顯反映警方濫權拘捕。
來源:立場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