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每日頭條

章天亮的退團聲明:「言不必信,惟義所在」


作者: 于Feb 16, 2005

當年入團的時候我還不到十四歲,也就是不夠入團的法定年齡。按道理說,十三歲的人還不算是一個完全的民事,但是因為學習成績優異的緣故,也就被拉入中。當時對共青團毫無了解,十三歲的人哪裡懂得什麼是意識形態,並要為之「奮鬥終身」的?當時只覺得入團是學習成績好的標誌。到今天,我已經完全不記得入團上都寫了些什麼東西,反正是不會寫,就東抄西抄,沒有一句話是自己想說的。

不過,我到底還曾經在團旗下宣過誓,如今說過的話可以不算嗎?

從小就讀過的「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言必信,行必果」,還有「千金一諾」等故事,也深知誠實守信是為人的美德。然而今天,忽然覺得對黨旗、團旗、旗的「宣誓」都可以反悔,失小信,取大義。

《史 記.孔子世家》講了孔子的一段故事。孔子有一次過蒲國,被當地人攔住。孔子的弟子有一個叫公良孺的人,很勇敢,武功也很高。他對孔子說,「我和夫子在匡國 遇難,在這裏又遇難,這就是命。如果再遇到磨難,我寧可戰鬥而死。」蒲國人也害怕了,就對孔子說「如果不去衛國,我們就放你走。」於是孔子和他們訂立盟 約,才從蒲國的東門離開了。離開后,弟子問孔子,「我們現在去哪裡?」孔子說「去衛國。」子貢問道:「剛剛訂的盟約,也可以背棄嗎?」孔子曰:「要盟也, 神不聽」,意思就是這是要挾下訂立的盟約,神不認為這種盟約是有效的。

老子說:「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孟子說「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綜合起來就是說,「道」是「義」的最高原則,不符合 「道義」的話,說過也是可以翻悔的。當然這裏不是給人隨便食言找借口。

反觀入隊、入團、入黨帶有明顯的要挾性質,蓋因中共壟斷了一切,因此加入其組織或下屬組織,是帶有明顯的欺騙、利誘和威逼的性質。所有人對著中共的宣誓,都可以不算數,只有那些死心塌地、明知而仍舊賣身賣命投靠的人除外。

站在我個人觀點看,中共如果讓民眾閱讀九評后,重新進行黨員登記,恐怕沒有幾個人願意再加入這個邪教黑社會當中,退黨退團者恐怕數以千萬計。我無法替別人退黨退團,但是寫下這篇文章,講出這個道理,做為我退出曾經加入的共青團和少先隊的聲明吧。

龔澍嘉(章天亮)
乙酉年正月初七于華盛頓DC
選自:章天亮《中國的和平轉型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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