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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一張追稅通知書,真正讓人慌了

也開始被追稅,我看到的不是財政缺錢,而是另一件更值得警惕的事:稅務執法中的「傲慢」,正在超過稅制本身的理智。

最近陸續看到極個別屠宰場收到稅務事項通知,要求對代宰、屠宰加工費繳納。數量其實並不多,但幾乎每出現一起,都很容易成為新聞

這恰恰說明問題。

如果只是因為財政緊張,所以開始挖稅源,這個解釋並不成立。一個屠宰場替殺豬,每頭收幾十、上百元加工費,即使全部征起來,對也是微乎其微。更何況符合條件的初加工,在企業上本來就有政策。

為什麼一項存在了幾十年的稅法規則,過去很少被認真執行,現在卻有人開始願意執行到底?

從法條上講,稅務機關當然找得到依據。養殖戶把豬送到屠宰場,豬還是養殖戶的,屠宰場只是負責宰殺、分割並收取加工費,在增值稅上屬於加工勞務,應當徵稅。

但把它放回整個產業鏈,就會發現這套規則非常彆扭。

一頭豬從養殖戶出來,經過屠宰場變成鮮肉,再進入批發零售環節。國家長期對農產品給予稅收優惠,鮮肉批發零售環節免征增值稅,符合條件的農產品初加工所得稅也免。偏偏就在「把豬變成肉」這個不可缺少的中間環節,因為法律形式上屬於委託加工,要從那一點加工費里單獨摳出一道增值稅。

前後都在免,中間突然征;肉本身免稅,把豬變成肉卻要交稅。

而且後面的鮮肉銷售又免稅,正常的增值稅抵扣鏈條也在這裏斷掉。這筆稅最終很容易沉澱成產業鏈成本。

所以過去三十年大量屠宰從業者沒有形成「殺豬加工費還要交增值稅」的行業認知,未必只是基層稅務機關不知道這條規定。另一種解釋可能更接近現實:大家知道這條規定,但也知道它彆扭,金額又小,社會觀感又差,所以長期存在一種樸素的執法克制。

這也是為什麼今天一張稅務事項通知書,會讓那麼多人感到刺眼。

真正值得觀察的變化,不是國家突然缺這點「殺豬錢」,而是某些執法者越來越容易接受一種邏輯:只要法條找得到,只要系統看得見,我就可以征。

至於這筆稅有沒有財政意義、整個稅制是否協調、幾十年來為什麼形成了另一種行業預期、對一個微利民生行業有沒有必要把權力使用到這個程度,都變得不那麼重要。

一個行政機關真正的克制,從來不只是「我有沒有權征」,更應該包括:我有沒有必要非征不可。

過去面對一個殺了三十年豬的老師傅,也許還會有一點「不好意思」。

現在真正讓我擔心的是:這點「不好意思」正在消失。

這不是稅收征管能力提高這麼簡單。

這是權力越來越相信:凡是我能做的,我就可以做。

來源:稅後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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