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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碑!中共第49號令悄悄落地

阿波羅網王篤若報導/新里程碑!中國第49號令悄悄上路了

國家發改委10月22日公布第49號令《管理辦法》,12月1日起施行,2017年的舊辦法同時廢止。這是九年來對外投資領域最大的一次改動,全文76條,從核准、備案、報告到處罰一管到底。

最大的變化是:個人也被管了。舊辦法管的是企業,新辦法明確把」居民個人」列為投資者,個人在境外開公司、買股權、投資境外資產,都要到戶籍地或經常居住地的省級發改委辦理核准或備案。有網友解讀,、買基金也可能被涵蓋,目前細則如何認定還待觀察。

規矩也比以前密得多。投向敏感國家地區或武器、傳媒等敏感行業,要國家發改委核准;其他的要備案。中方投資額達到1億美元,開展重要前期工作前就得先報告;通過境外公司再投資,要提前10個工作日報告,連境外資金」返程」投回國內也要報;每年6月30日前還得交年報。不少搭了VIE、紅籌架構的企業,都得趕緊自查。

罰則不輕。沒辦手續或造假,罰中方投資額1‰到5‰,拒不改正罰到10‰,一筆10億美元的投資最高可罰約1億;靠行賄、欺騙拿到批文的,最長3年不準再對外投資。替違規投資辦結算、融資、擔保的銀行,出具文件的中介機構,也會被通報。

新辦法還專門加了一章」對外投資保護」:一旦被外方要求提供技術、數據,或被要求處分資產、股權,必須」立即」向政府提交重大不利情況報告;遭到外國」歧視性措施」的,可以請發改委出手,限制對方在中國投資、交易。

時間點耐人尋味。離岸信託補稅的90天寬限期,正好在10月22日截止;私人林景寬前幾天剛說:」從現在起,中國境內幾乎沒有大筆資金能夠匯出去。」同一天,49號令落地。一邊堵住往外走的門,一邊把已經出去的錢登記造冊,一張網正在越收越緊。

阿波羅網評論員王篤然點評:最值得警惕的是那條」保護專章」。海外企業被外方要數據,先得向北京報告;遭到所謂歧視,北京替你反制。說是保護,實際上是把每一家走出去的,都變成了國家安插在海外的眼線和籌碼。錢可以出去,但人和公司,永遠拴在黨的繩子上。

王篤然總結:錢出得去,繩子還攥在黨手裡。

原文鏈接:新里程碑!中共第49號令悄悄落地,來源:阿波羅網王篤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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