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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与民众冲突不断 中共野蛮执法如黑帮


11月10日下午,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交警、联合执法抓违章三轮时,遇暴力反抗,一城管执法人员被车主活活砍死。(图片)

(Epochtimes记者周慧心综合报导)11月10日,又发生一起与城管相关的人命案,但这次不同的是,被打死的是一名城管。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城管在抓三轮车私自营运时,遇到车主反抗,其中一城管被砍死。而此前大陆的报导几乎是清一色的城管如何打死打伤小贩的事件。

中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局”。这个机构于1997年开始在中国各主要城市设立,属于事业单位,原则上是负责维护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管理的机关,但近几年城管野蛮、暴力执法的现象在中国已日趋恶化。

在网络上搜寻“城管打人”,会出现200多万条血腥案例。面对弱势群体,城管普遍存在执法违规现象,如乱收费、罚款不合理、没收物品、暴力执法、打砸抢等,引发民众普遍反感以及对流动商贩的同情。在各级纵容和指使下,城管有如黑帮,恐吓民众、镇压民众,激化了社会矛盾,城管与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变得越来越尖锐。

非政府国际组织“人权观察”的报告指,中国的城管体系非但没有保障公众安全,反而加剧了对社会的危害。

城管与民暴力冲突愈演愈烈

城管暴力执法、民众抗暴。在中国大陆,几乎每天都会看到城管与商贩之间的冲突,城管暴力致死致伤的社会新闻屡见不鲜,城管暴力执法所引发的社会冲突成为众矢之的,被普遍认为是中国社会的一大“公害”。

2015年10月14日晚,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主干道大花园发生数十城管暴打一家三口摊贩事件,摊贩的1岁小孩也遭城管一脚踢出一米远,此举引发民众愤怒,上万围观民众围堵声讨,近千警察、边防武警到场驱赶民众,现场一片混乱,有二三十人被抓走。

10月14日晚,广西钦州市钦南区主干道大花园发生数十城管暴打一家三口摊贩事件,上万围观民众围堵声讨。(网络图片)

8月9日晚,海南海口市龙华区金山小区,城管与民众发生冲突,数百民众围殴城管,城管跑到海垦派出所躲避,上百特警、武警到现场,派出所所长鸣枪恐吓民众,事件一直持续至次日凌晨。

今年1月15日,浙江杭州市萧山区建设四路宁安社区沪宁超市门口路段, 一卖水果小贩在驾车躲避城管追逐时,不慎将自己的4岁儿子碾死,此事件引发上千市民声讨当事城管。

2013年7月17日,湖南郴州市临武县卖瓜小贩邓正加被数名城管活活打死,其妻被打成重伤。据报导,城管在施暴时还高叫:“要打就打死。”用拍摄视频的目击者也遭到城管的殴打,手机被夺走砸碎。城管打死邓正加后,企图抢尸,遭到愤怒民众的围堵。

同年3月6日,广州一名女性小贩被两名城管抓住脖子按倒头部并强行反铐双手,以致在旁目睹施暴过程的女儿受惊大哭,而这位母亲只能蹲下对三岁女儿说:“对不起!妈妈的手现在无法抱你。”

2008年1月8日,路见不平的魏文华在用手机拍下城管的暴力执法后,被50多名城管殴打致死。

时事评论员费良勇表示,城管享有特权,无法无天。他们滥用暴力,敲诈勒索,谋财害命,无恶不作。城管演变成为“合法”的恐怖组织,大量流氓地痞混迹其中,充当贪官奸商的帮凶打手。中共各级政府纵容和指使城管恐吓民众、镇压民众,激化了社会矛盾,中国社会充满暴戾之气。

城管是中共统治下的特有产物

1997年中共开始设立城管局,其职责是对城市市容市貌、占道摆摊、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现象进行所谓的整顿治理。但是官员们为了政绩、为了利益,只要达到目的,却不择手段,因此纵容,甚至鼓励城管们使用暴力执法。

据大陆媒体报导,南京一位在市容部门工作的赵科长曾提出一个口号:“文明就不能执法,执法就不能文明。”根据这名赵姓科长的逻辑:对于“刁民”,就应该采取不文明(甚至暴力和违法)手段,才能有效的制止其违法(违章)行为。

港媒杂志《争鸣》2015年2月号曾报导,在日常城市生活中,城管之所以嚣张无比,也是因为城管机构既参与“创卫”(创建卫生城市)也参与“创文”(创建文明城市)。因此,每一次城管狂殴百姓,其背后不仅有行政权力撑腰,也有中共党权给撑腰。

那么城管是依据什么法律条款进行市容管理呢?各地方人大制定的《城市市容管理条例》是唯一可参照的条列。这些条列五花八门,没有一个统一城市管理法规,而且其中绝大多数内容都与宪法相冲突。

网名“河东岸的狼”在其博客文章《城管的前世和未来》中表示,城管没收摆摊者物品、乱罚款是严重的违宪行为。而作为公民有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至于在什么地方摆摊,应该有一个法律规定,统一按照法规执行,而不是随意指定。

“人权观察”曾发表报告指,中国城管已经成为“法外杀戮、身体暴力和酷刑、非法拘禁、偷盗和敲诈”的同义词。并表示,城管问题严重,急待解决。如今,民众普遍对城管只有怨恨,没有信赖。

时事评论员石久天表示,在一党专制下,官场极端腐败,社会环境日益恶化。中共官员为了自己的政绩、乌纱帽,无视底层民众的死活。例如,上面要争文明城市,这时就派出这些“城管”们快速完成任务,对那些不服管教的,可以使用暴力强制执行,就如同“强拆”民宅一样。这些“城管”其实是中共体制下特有的现象,是官员利用的工具,他们执行上级命令,与底层民众直接冲突。

《福建工商时报》的记者曾在一篇评论文章里表示,如果发给福州市民每人一份问卷调查,评选百姓最看不顺眼的政府部门,城管一定名列前茅。许多民众都说“城管”比蝗虫还坏,纷纷呼吁取消这个机构。

11月9日,当局的深改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一次对长期以来城市管理及执法体制改革提出意见。#

来源: 责任编辑:李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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