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中共释出罕见动作

英国路透社周三(2月28日)称,据官方媒体报道,中国立法者自2010年以来首次扩大保守法,根据网上公布的法律全文,将限制敏感信息的范围扩大到“工作秘密”。

会议2月27日闭幕,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增设“官员离职后仍须遵守保密规定”等条文。

据新华社消息,十四届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星期二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美国《华尔街日报》称,中国周二修订了保守国家秘密法,一项有关“工作秘密”的新规定可能会大大扩展受限信息的范围,这可能加剧外国企业对在华经营风险的担忧。

路透社称,分析人士表示,扩大后的法律进一步证明,中共领导人习近平越来越重视,这已导致去年4月对北京的《反间谍法》进行大范围修订,一些国家担心该法可能被用来惩罚正常的商业活动。

《华尔街日报》称,此次修订是中国政府对潜在的国家安全威胁提高警惕的最新迹象。去年,中国通过严格的信息安全法,并修订反间谍法,扩大国家对信息的控制范围。

去年,中国警方对包括美思明智集团(Mintz Group)和贝恩公司(Bain& Co.)在内的几家管理咨询公司进行突击搜查,这引起在华外国商界的担忧。自去年3月以来,一名日本制药公司高管也因间谍指控在北京被拘留。

国家机密目前涉及的领域从政府和共产党的决策到军事和外交活动,以及经济发展科学技术。

资料图

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十九条规定,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有条件的可以标注密点。修订草案还建议增加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开展保密教育提醒,清退涉密载体”。

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四十六条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开展保密教育提醒,清退涉密载体,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不得违反规定就业和出境,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脱密期结束后,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对知悉的国家秘密继续履行保密义务。涉密人员严重违反离岗离职及脱密期国家保密规定的,机关、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处置措施。同时,修订草案在“附则”中规定了工作秘密。

附则第六十四条规定,机关、单位对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露后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的事项,适用工作秘密管理办法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工作秘密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骆源表示,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地方、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提出,工作秘密不是国家秘密,但实践中大量存在,应当予以规范,加强管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有关条文修改为:“机关、单位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或者获取的不属于国家秘密但泄露后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的事项,根据工作秘密管理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自去年以来,中国国家安全部越来越多地在其官方社交媒体微信上警告公众对外国间谍活动保持警惕。

中国国家保密局负责人指出,当前,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严峻,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必须坚定不移始终坚持党对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这次保密法修订旗帜鲜明地把党管保密写入法律,完善了党管保密的领导体制,明确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全国保密工作,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保密工作战略和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保密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国家保密法治建设,有利于更好发挥党管保密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

根据中国人大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989年9月通过实施。2010年第一次修订。此次修订新版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来源:FX168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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