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中共釋出罕見動作

英國路透社周三(2月28日)稱,據官方媒體報道,中國立法者自2010年以來首次擴大保守法,根據網上公布的法律全文,將限制敏感信息的範圍擴大到「工作秘密」。

會議2月27日閉幕,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增設「官員離職后仍須遵守保密規定」等條文。

據新華社消息,十四屆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星期二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國家主席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美國《華爾街日報》稱,中國周二修訂了保守國家秘密法,一項有關「工作秘密」的新規定可能會大大擴展受限信息的範圍,這可能加劇外國企業對在華經營風險的擔憂。

路透社稱,分析人士表示,擴大后的法律進一步證明,中共領導人習近平越來越重視,這已導致去年4月對北京的《反間諜法》進行大範圍修訂,一些國家擔心該法可能被用來懲罰正常的商業活動。

《華爾街日報》稱,此次修訂是中國政府對潛在的國家安全威脅提高警惕的最新跡象。去年,中國通過嚴格的信息安全法,並修訂反間諜法,擴大國家對信息的控制範圍。

去年,中國警方對包括美思明智集團(Mintz Group)和貝恩公司(Bain& Co.)在內的幾家管理諮詢公司進行突擊搜查,這引起在華外國商界的擔憂。自去年3月以來,一名日本製藥公司高管也因間諜指控在北京被拘留。

國家機密目前涉及的領域從政府和共產黨的決策到軍事和外交活動,以及經濟發展科學技術。

資料圖

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第十九條規定,機關、單位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當按照保密事項範圍的規定確定密級,同時確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有條件的可以標註密點。修訂草案還建議增加規定「涉密人員離崗離職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機關、單位應當開展保密教育提醒,清退涉密載體」。

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第四十六條規定:涉密人員離崗離職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機關、單位應當開展保密教育提醒,清退涉密載體,實行脫密期管理。涉密人員在脫密期內,不得違反規定就業和出境,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國家秘密;脫密期結束后,應當遵守國家保密規定,對知悉的國家秘密繼續履行保密義務。涉密人員嚴重違反離崗離職及脫密期國家保密規定的,機關、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同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採取處置措施。同時,修訂草案在「附則」中規定了工作秘密。

附則第六十四條規定,機關、單位對履行職能過程中產生或者獲取的不屬於國家秘密但泄露後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的事項,適用工作秘密管理辦法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工作秘密管理辦法另行規定。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駱源表示,有的常委委員、部門、地方、全國人大代表和專家提出,工作秘密不是國家秘密,但實踐中大量存在,應當予以規範,加強管理。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有關條文修改為:「機關、單位在履行職能過程中產生或者獲取的不屬於國家秘密但泄露後會造成一定不利影響的事項,根據工作秘密管理有關規定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自去年以來,中國國家安全部越來越多地在其官方社交媒體微信上警告公眾對外國間諜活動保持警惕。

中國國家保密局負責人指出,當前,保密工作面臨的形勢更加複雜嚴峻,風險挑戰前所未有,必須堅定不移始終堅持黨對保密工作的統一領導。這次保密法修訂旗幟鮮明地把黨管保密寫入法律,完善了黨管保密的領導體制,明確中央保密工作領導機構領導全國保密工作,研究制定、指導實施國家保密工作戰略和重大方針政策,統籌協調國家保密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推進國家保密法治建設,有利於更好發揮黨管保密的政治優勢和組織優勢。

根據中國人大官網,《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1989年9月通過實施。2010年第一次修訂。此次修訂新版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來源:FX168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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