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江西男子在廣東東莞被運鈔員開槍打死,引發輿論爭議。目前警方調查仍未有結果,但媒體已紛紛發聲,批評運鈔員罔顧人命。
公眾號「水煮語」10月30日撰文《暴屍街頭,5問押運車開槍致死案》,文章提出5點質疑。
第一點,發生剮蹭後為何不停車處置?文章分析認為,當押運車遇到剮蹭他人等交通事故后,應該立即停車。由於押運員不便下車處理,所以應馬上撥打報警電話,等警方到場后處置。但當時押運車並沒有停車,致使男子惱怒砸車。
押運車事後解釋說,當時他們並沒有發現有人被車剮蹭。文章分析稱,男子在打砸車輛的時候應該有言語告知,但押運員依然沒有報警。
第二點,為何押運車沒有加速離開,反而等著被砸?從現場視頻中看,男子有過2次打砸押運車的舉動。一次是車停在路邊,男子走過去用磚頭砸車窗。而另一次,是押運車在行進中,男子追上砸窗。男子步行可以追上車子,可見車子行進之緩慢。
押運車為什麼不快速駛離現場?故意等著被砸嗎?文章猜測說,這很可能是因為車第一次被砸后,讓押運員很惱火。
「由於押運車的特殊性,一直以來都受到特殊對待,這也滋長了押運員的特殊心理,光天化日之下,有人竟砸押運車,直接挑戰了其權威,所以不排除當時押運員很氣憤,所以故意緩慢行駛,是在找機會想辦法教訓一下男子。」
第三點,有必要開槍嗎?押運車公司解釋說,「押運人員人身及押運財產安全正受到嚴重威脅」,無法安全駛離。
文章分析稱,實際情況是,男子當時是靠自己兩條腿跑著追車,砸窗的工具是路上撿的石塊、水泥塊之類的物品。
「即使追砸原因不明,但很顯然男子不是為了搶劫,況且他除了砸窗,並沒有進行別的傷害行為,押運車隨時都可以駛離,無法安全駛離的說法,是典型的信口開河。」
第四點,第一槍該打哪裡?文章列舉業內人士的觀點稱:「一般情況下開的第一槍可能是空槍,沒有子彈,得朝天上開,主要是起威懾作用。」
而中國人民銀行和公安部共同發布了一個規定,《關於銀行守庫、押運人員在執行任務中使用武器的規定》中對押運人員開槍射擊進行的限制:押運人員在必須開槍的情況下,對不法侵害人開槍射擊只限於使其失去侵害能力。
「綜合這兩點,顯然當時押運人員的做法是完全不對的,一是他沒有朝天開槍,而是直接射向男子;二是直接打在了致命的地方,而非規定要求的使其喪失侵害能力。」
第五點,槍內裝的是防暴子彈嗎?防暴子彈又叫橡皮子彈,對目標只產生表面傷害,不會穿透目標本身,防爆子彈擊中目標后可導致其喪失行動能力,但不會造成重傷或者死亡。
押運公司表示槍內裝的是防暴子彈,但是為什麼男子不是輕微受傷,而是當場死亡?文章認為,從男子死亡的速度之快,有理由猜測,槍內裝的很可能並非防爆橡皮子彈。
「到底是涉嫌故意傷害,還是合法開槍,公眾期待一個合情合理又合法的說法,而非讓時間來讓大家淡忘。」
來源:阿波羅網於飛報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