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主持人:董筱然
來源:希望之聲 (記者董筱然綜合報導)大陸《北京青年報》8日報導,微博網民「秀麗你在哪裡」近日發布的尋人帖子引髮網絡關注。發帖人指,自己女兒陶秀麗在家門口玩耍時,被人強行抱走。湖北黃梅縣警方找到陶秀麗時她已遭殺害,且頭髮被剃光,身上全是繃帶,器官疑似被挖走。經證實,發帖人正是女童陶秀麗的母親。而女童父親就器官因何不見了詢問警方,但至今都沒有得到迴音。
事件發生在今年11月25日,據秀麗的父親陶先生描述,三年級的女兒于當天下午13時在家門口玩耍,「鄰居看到有人跟孩子說話,隨後將其強行抱上車帶走」,對方開一輛武漢牌白色馬自達車。
發現孩子失蹤后,尋找幾個小時無果,陶先生當晚向黃梅縣公安局報了案。陶先生28日接到警方通知,女兒找到了,但已被殺害。
陶先生再次見到女兒是在殯儀館,「她的頭髮已經被全部剃掉,身上都是繃帶,頭部和肩部有多處傷口。」陶先生表示,見到孩子時法醫已經做過了屍檢,但沒有告訴家人相關鑒定結果。
在28日當天,陶先生和家人就把孩子領回去埋葬了。這時秀麗母親在微博發消息指「寶寶的器官全部被挖走了。」
陶先生說,在殯儀館看到孩子身上的繃帶有此懷疑,但不知道繃帶之下是什麼情況,詢問警方也沒有得到答案。
另據中共黃梅縣公安局的說辭,該事件發生在11月25日13時許,犯罪嫌疑人何某開車經過事發路段,將秀麗撞倒,由於害怕承擔交通肇事責任,遂將女童抱上車,並拖至偏僻處殺害。當地警方在何某的指認下,找到了秀麗的屍體。何某因涉嫌故意殺人已被拘留。
截至發稿時止,中共黃梅縣警方仍沒有回應陶先生所提到的女童被「挖器官」的問題。
事件引髮網民熱議。網民「生魚片86」說:這是發生在身邊的真實事故,我老婆家附近的,目前案件撲朔迷離!
「魯魯輪」:到底是交通肇事,還是拐走兒童販賣器官?家屬和警方說的不一樣啊!
「生存日曆」:對女孩的不幸感到十分痛惜和哀悼,希望逝者安息、生者堅強。根據文章介紹,先是警方抓捕到犯罪人,然後犯罪人指出作案現場,警方找到女孩的屍體。而警方找到屍體后直接將屍體送到了醫院進行屍檢,家屬看到的屍體已經是屍檢后的了。由此想問一句,警方為何不經過家屬同意就擅自主張屍檢呢?請給出解釋!
「我就愛-省錢」:如果是屍檢,屍檢的速度和效率堪稱神檢,看她微博顯示11月28日早晨還在找孩子,下午收到通知孩子找到,立馬去看孩子,此時孩子已經屍檢過了!這個邏輯不對吧!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九條 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 如果通知了,他的媽媽應該不會那麼說吧。
「齊心媽愛美麗」:這得追查,器官都去哪了,被哪個醫院的哪個醫生賣給哪個人了,都得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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