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華裔女子被判刑22年 淚流滿面

來源: 美國中文網

周五,俄亥俄州的華裔殺女藏屍案在宣判,將5歲毆打致死並藏屍自家餐館冰箱的30歲子陳銘銘在認罪后22年刑期。由於陳銘銘在美國無合法身份,系無證移民,她在服滿刑期后將被驅逐出境。陳銘銘被控謀殺、危害兒童和篡改證據的罪名,但在周五,斯塔克郡檢察官在她的認罪協議中減去了非自願過失殺人罪的幾項罪名和最初指控。

警方稱陳銘銘與丈夫趙良傑於今年1月9日謊報假警稱女兒艾什莉趙失蹤,人員第二天在北坎頓夫妻二人經營的中餐館內發現了他們女兒的屍體。

根據此前報道,警方指母親以右拳重毆女兒頭部多次為主要死因。當時父親見到女兒口中流出綠色液體,急忙帶她到廁所洗臉,發現已無氣息,立刻施以心肺復甦,但回天乏術。警方也透露,攻擊事件發生於1月9號早上約9點,兩人于晚間9點報警指最後一次見到女兒是下午約4點。警方並懷疑,當晚調查人員在餐館對兩人問話時,小女孩的屍體就在餐館內。

這對夫妻為福建長樂玉田人,北坎頓的中餐館於2013年開張。據報道稱,陳銘銘十幾歲時從中國非法入境美國,自2009年曾經兩次申請政治避難,但都遭到了美國政府的拒絕。

此前的調查顯示,被打死的五歲幼女屍體,被裝進一個廚房容器,然後用鹽巴完全覆蓋后,藏在餐館冰箱上方。但是在接受調查者詢問的中,陳銘銘最初拒絕自己知道女兒死因,但之後她承認自己毆打女兒。但陳銘銘的律師稱陳銘銘在做出聲明時藉助FBI中文翻譯存在誤差。

陳銘銘的德魯克(Richard Drucker)稱,被告告知警方的聲明受到了抑制,因為她對英語和美國的司法制度理解有限,並不了解米蘭達警告的內容。

此前心理專家認為陳銘銘受到她丈夫的肉體和精神上的虐待,她處於焦慮、失望與恐懼中。

但檢察官認為心理專家的評估記錄並沒有認定陳銘銘具有受虐婦女綜合症。檢察官也希望辯護律師不要在法庭上提及陳銘銘的受虐情況。

不過辯護律師德魯克在法庭上仍提供了陳銘銘接受心理專家評估的報告。報告中稱陳銘銘具備受虐婦女綜合症的一些癥狀。

陳銘銘也告訴心理專家,她不想說出真正的事實傷害丈夫,她的先生還說,只要她認罪,他可以儘快出獄照顧他們的長女,否則六歲女兒就會被迫與別人一起生活。

陳銘銘之前接受調查時,向警方的說法是,她只有兩隻手,不是四隻手,又要在餐館工作,又要照顧孩子,事情太多。她也曾向警察提到,艾許莉很不聽話。至於為何會打女兒?陳銘銘說,??「我忘了,就是很生氣。??」

陳銘銘的丈夫趙良傑此前承認篡改證據、妨礙司法公正、虐待屍體和使兒童陷入危險等多項罪名。他在認罪后被判12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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